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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多家旅行社因以“不合理低价游”招徕游客被罚

发布日期:2021/10/7 0:19:29 浏览:259

现代快报讯(记者陆媛)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游招徕游客,被主管部门约谈,严重的被予以行政处罚。2月13日下午,无锡市旅游局集中约谈涉嫌违规发布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广告信息的3家旅行社负责人。这3家旅行社分别为:无锡浙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无锡喜洋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无锡快乐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发布的旅游宣传广告,涉嫌以不合理低价游招徕组织旅游活动。无锡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负责人深刻认识涉嫌违规发布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广告信息行为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并责令这3家旅行社立即下架和撤除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宣传广告。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单位,如检查发现存在不合理低价游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以不合理低价揽客被罚

记者从无锡市旅游局了解到,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收客并非个别现象。此前江阴一家旅行社以280元的低价招募游客去云南旅游,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收了2名散客将他们转到江阴这家旅行社拼团出行。旅游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尽管这两名游客对行程没有异议,也接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行程,但280元的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而且旅行社方面拿不出相关凭证。因此,旅游主管部门认为,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以不合理的低价招徕、组织旅游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无锡市旅游局近日对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并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对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胡埭营业部负责人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发布该产品的江阴某旅行社也被当地旅游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无锡百事通国际旅行社在不具备赴台旅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自组10多名游客并签订了赴台旅游合同。百事通旅行社总部在对各门店业务进行内审时发现问题,及时叫停。但无锡市旅游局经调查认为,无锡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经许可操作赴台旅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无锡市旅游局对无锡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无锡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改正,停业整顿10天,并处20000元罚款;对无锡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区百盛店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

不按规定签合同也要罚

近年来,无锡市旅游局对全市旅行社加大检查,要求旅行社守法经营,杜绝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招徕、不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欺骗强迫购物、指定购物、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016年8月,无锡市旅游局接到江苏省旅游质监办转来游客刘某的投诉,投诉其于7月7日—12日,在参加无锡汇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风情版纳》昆明、普洱、版纳双飞6日游过程中,遭受强制购物,购买了价值共18320元的6件翡翠饰品。刘某要求无锡汇景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旅行社告知刘某说商家不予退货。经旅游局协调,最终汇景旅行社与刘某协商一致处理了购物退款事由,全额退还18320元购物货款。

经调查发现,汇景旅行社于2016年7月1日与游客黄某等人(刘某报名参加该团旅游,由黄某代报代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该合同未按《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载明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签约地点和日期;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事项。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无锡汇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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