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无锡百姓网 > 百姓生活 > 正文

无锡提公积金付房租更方便了-无锡住房公积金查询

发布日期:2015/12/26 4:25:52 浏览:866

扬子晚报网讯(记者张建波)为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根据住建部等三部委文件精神,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陆续出台了三项惠民新政,主要涉及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旨在通过三项新政的实施,提高制度的有效性与公平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推出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提取范围,只要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的,就能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目前每人最高可提取9000元/年。打算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从12月22日起即可申请了。在2016年12月31日前,凡首次办理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的最高额度,按两年额度即18000元计算。


职工一年一次,先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网点,并授权中心向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查询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核查通过的,在约定时间和网点办理柜面提取手续。职工及配偶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结婚证、银行借记卡就可以办理,无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一次申请、一次办理,避免职工来回奔波。


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手续后,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纳入无锡市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