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无锡百姓网 > 百姓生活 > 正文

新政出台市公积金使用再次扩围

发布日期:2016/2/10 21:37:14 浏览:823

 中国江苏网12月8日讯一箩筐住房公积金新政陆续出台,我市公积金使用再次扩围。7日,记者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陆续出台三项新政,惠及租房、购置经适房、异地贷款人群,公积金使用便捷度也大幅提升。公积金三大调整将如何影响你的生活,记者对此进行解读。


 -新政一:租房户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最高达9000元/年


 -新政二:明年起异地缴纳的公积金,可用于本市购房


 -新政三:经适房公积金贷款享“特权”,可贷额度不受余额限制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将广泛覆盖无房一族。近日出台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实施细则》显示,只要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的,就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一年可办理一次,目前每人最高可提取9000元/年。


 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必须先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网点,并授权中心向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查询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核查通过的,在约定时间和网点办理柜面提取手续,职工及配偶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结婚证、银行借记卡就可以办理,无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


 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首次租房职工,可贷额度为总房价扣除最低首付款及货币补贴后的金额。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将不与职工缴存公积金余额挂钩,最高可享受一人30万元,夫妻双方60万元的额度。新政自发布日起即执行。(张奕妍)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