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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四、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计划安排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已完成;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3、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诺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六、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事宜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威孚高科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公司拟将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威孚高科实施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81200581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公告编号:2016-00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高科”、“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附授权委托书);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华山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7、公司聘请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聘请2016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6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6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关联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三)登记地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股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卫星、严国红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邮政编码:214028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华山路5号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1(A股、B股)
2、投票简称:威孚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威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有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上述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正楷体)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说明:
1、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委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