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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快递员收集5万多条信息卖给微商获利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7/1/11 11:24:20 浏览:715

顺丰快递一名员工柏某跟别人一块做微商,业余时间卖紫砂壶赚点零花钱。他利用工作便利收集紫砂壶客户信息,被客户投诉后又悄悄发展同事帮他收集,每天给同事200元好处费,共把5万多条信息卖给微商。日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柏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案情】

快递员工将紫砂壶客户信息卖给微商

25岁的柏某大学毕业后进入顺丰快递公司,做了3个月的收派员后,进入无锡总部营运部质量组。因为在公司主要负责降低损坏率的工作,所以公司市场部每天会派人把无锡地区所有收派件的相关信息发送给柏某。

经同事介绍,柏某在2015年11月认识了做微商的李某,利用业余时间跟着人家卖紫砂壶。柏某注意到,公司接收的快递包裹中不少是从宜兴丁山、丁蜀发往全国的,标注为“易碎品”,其中十有八九是紫砂壶,这些收件人就是紫砂壶的消费者。

有心的柏某悄悄整理了这些收件人的电话,然后加人家的微信推介紫砂壶。但这样做了没多久,柏某就被客户发现身份,还被投诉到了公司。公司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以示警告。然而,柏某不知悔改。当李某提出,愿意购买这些紫砂壶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他当即答应。柏某知道,自己已经被客户投诉过了,若由自己出面直接用公司系统查询收件人联系电话,公司一查后台就会发现问题,于是就找了几个同事帮忙,称自己做紫砂壶微商,需要信息建立客户群,请求帮忙查收件人电话,每整理出一天的信息可以给200元好处费。

原本以为这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柏某没想到,2016年顺丰快递总部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无锡有一名员工在某一天的系统查询量高达800多条,而按其所在岗位的正常工作量最多也就200条左右,如此“勤快”有些不合常理。公司随即找其询问,这名员工只好透露实情,这纯粹是给同事柏某帮忙。随后,公司在柏某的电脑里发现了大量罗列收件人信息的表格。柏某见已露馅,不得不承认自己把用户信息卖给了微商李某。

接到报案后,警方对柏某刑事立案。经查,柏某收集出卖的个人信息达5万多条,获利6万多元。

【判决】

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1年

新吴法院经审理认为,柏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且是共同犯罪,应从重处罚。日前,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柏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柏某的违法所得6.14万元依法没收。

法官指出,所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更改的罪名,犯罪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机关、金融、电信、交通、医疗等单位工作人员,而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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