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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华庄派出所后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ZQHJYCG2022

发布日期:2022/9/26 15:39:13 浏览:283

来源时间为:2022-02-11

项目概况

华庄派出所后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19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HJYCG2022-002

项目名称:华庄派出所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43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备注1华庄派出所后勤服务项目1年430000.00华庄派出所后勤服务项目,服务区域为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育才路58号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华庄派出所,服务内容为餐饮服务,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工作制,每日餐次约400份。否430000.001年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价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4)[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2022年1月的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1日至2022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1908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请报价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A1栋1017室(西边电梯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A1栋1017室(西边电梯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开标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报价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 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68075025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孙伟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都大厦9号楼

联系方式:0510-83128275/18806177683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秀秀、吕方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3128275/1880617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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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400-0606-000咨询电话:010-58851111

友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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