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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48条“中华”给妹妹当喜烟,被罚万元?女子喊冤!最新回应来了…

发布日期:2023/9/25 11:59:11 浏览:48

来源时间为:2022-05-15

快递48条“中华”给妹妹当喜烟,被罚万元?女子喊冤!最新回应来了…2022-05-1511:29上海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字号

江苏无锡的陆小姐

购买了48条软中华

准备邮寄到广东汕头

给大婚的妹妹当喜烟

结果快递被江苏省无锡市烟草局查获

因无证运输烟草

陆小姐被烟草局罚款10080元

陆小姐觉得自己很冤

就此事向人民法院

提请了行政诉讼

主张撤销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锡市烟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合法合规,驳回了陆女士的诉讼请求。

1.陆女士邮寄48条中华香烟超过限量,存在违法行为;

2.无锡市烟草局有在属地查处违法行为的职能;

3.无锡市烟草局在执法之前就已经给邮政管理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是与邮政相关的执法人员一同办案的,程序合法合规;

4.无锡市烟草局罚款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5.陆女士被扣的香烟,烟草局并不会原物返还,而是折价返现。

律师提醒

陆女士违反了《烟草法》关于“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关于“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且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之规定。

有的网友认为法院应该做更多调查,有的网友则提出了疑问:“快递公司为什么不承担责任?”“邮政快递也应该担责,既然不给邮寄2条以上香烟,而快递点未告知客户烟草局相关规定就应负责。”

有律师表示:“这件事的争论点在于,本案一审判决存在情与法的尖锐冲突。大家觉得陆女士邮寄香烟是为婚礼准备,不是谋利,不应被处罚,这是常情,可以理解;但是相关法律明文规定邮寄超过2条香烟属于违法行为,烟草局的行政处罚并非毫无依据。法律并不保护和同情不懂法之人。当情与法冲突时,情只能让渡于法。这是法治的当然之意,是实行法治所付出的必要代价。”

也有律师表示涉事快递公司与陆女士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将货物安全,完整交给收货人;但陆女士的香烟最终被查获,并被处罚款,涉事快递公司显然存在违约行为,且其违约行为与陆女士经济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理应对陆女士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快递48条烟被罚万元”为7年前旧案

“快递48条烟被罚万元”案例,引发网友热议。记者核实了解到,该案发生于2015年,法院在次年作出行政处罚合法的判决。5月13日,无锡市烟草专卖局回应记者称,法院2016年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未再上诉。

据悉,该局官网近期公布多则公告,称在多个快递点查获违规邮寄香烟的包裹,涉及国内多家快递公司。

按照规定,每人可允许邮寄2条香烟,超过2条需要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此外,个人可携带不超过50条香烟。

律师称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

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向记者介绍,快递公司有提醒寄件人不得邮寄违禁品和限制邮寄物品的义务。如果快递公司未履行提醒义务并仍然收件,其法律后果一般是自己承担被邮政管理局部门处罚。上述案例中陆女士遭受烟草局的处罚,快递公司一般不负直接的赔偿责任,因为陆女士自己也有自觉遵守邮政法及相关烟草法规的义务,所寄香烟被没收并被处罚,她自身也有较大过错,应自担后果。

“但由于快递公司存在违约,未妥善完成邮寄服务,陆女士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运费和其他相关损失。”柴律师解释称。部分网友认为,由于快递公司未履行提醒告知及拒绝收件义务,导致陆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邮寄限制物品导致财物被没收、被处罚,快递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损失赔偿。柴律师认为这种观点也有一定法律依据,但需要由人民法院认定快递公司的过错程度,及其过错和陆女士造成的损失是否有必然、直接因果关系,还要认定过错参与度,针对该问题存在一定争议,具体由人民法院据实裁判。

原标题:《快递48条“中华”给妹妹当喜烟,被罚万元?女子喊冤!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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