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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布日期:2016/4/4 9:30:49 浏览:3404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无锡市人民西路109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摘要》、《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的实际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公司债券目前处于初期试点阶段,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使公司债券缺乏流动性。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上海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足额兑付。

五、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期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交通工程、运输、土地转让和其他四个板块构成,其中运输包括公交和客运。近三年又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2,378.32万元、392,724.23万元,443,504.91万元和156,921.71万元。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但由于受新车购置后折旧成本有所增加,加之人工成本、燃料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14、2.62、0.37和-0.02,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虽然呈增长趋势,但公司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同时,城市公交涉及民生,具有公益属性,需要依赖政府补贴维系运营,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七、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担保余额达704,582.88万元,占同期净资产的48.69。其中绝大部分被担保人为地方大型国有企业,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以及财务状况正常,同时发行人也制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上述企业如果发生违约,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近三年又一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6、0.15、0.15和0.05,整体资金运用效率相对较低,这主要与公司所在交通工程行业属性有关,随着业务的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资金占用较大。如果公司未来不持续加强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的的运用效率,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健经营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九、公司作为无锡市交通领域投资、经营、管理的主体,在经营方面可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加之公司核心主业城市公交具有一定公益性,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公司可获得燃油、车辆购置和月度差额财政补偿等多项补助。近三年又一期,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收入分别为162,412.56万元、158,187.56万元、191,071.64万元和71,846.21万元,政府补贴对公司的盈利贡献度较高,若剔除该项补贴收入,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指标都将显示为亏损。如果未来政府对交通领域的支持政策发生变化或政府财政无力支持其正常补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盈利依赖政府补贴的风险。

十、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为1,145,954.69万元。预计发行人2015年需偿还有息债务16.9亿元,2016年需偿还有息债务40.0亿元,2017年需偿还有息债务32.8亿元,2019年需偿还有息债务10.0亿元,2020年需偿还有息债务7.0亿元。2016年和2017年为发行人有息债务到期高峰期。虽然发行人偿债能力、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并且已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随着发行人投资规模扩大以及业务扩张,发行人未来的资金支出需求可能进一步增大。债务的集中到期可能将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和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导致一定偿债风险。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人民西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薛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74,546.00万元

设立时间:2001年12月7日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5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主要包括本次公司发行的方案及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并同意提请无锡市国资委进行审批。

2015年7月8日,无锡市国资委批准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方案及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2015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67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首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

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6、债券票面年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拟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最终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

9、发行首日:2015年12月16日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2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止。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12月16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12月1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登记日:2020年12月16日前的第6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兑付日:2020年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无担保。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收款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账户户名: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9010188000161670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出具的《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5)010513),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债券受托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与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发行的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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