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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健品邮购网购市药监局提醒:有风险

发布日期:2015/10/7 16:50:58 浏览:743

记者21日从无锡市药监局获悉,近期陆续收到来自外地消费者的相关投诉,从无锡邮寄的药品、保健食品服用后无效,甚至还出现恶心等不适症状。

镇江市民尹先生从小区收到的广告单上,看到一种名为“沙苑子颗粒”的药品,称该药功能主治“滋肝补肾”,于是他根据订购电话购买了200多元该药品。但服用该药一个月后,不仅没有症状减轻,反而觉得恶心头晕。他查找到药品的寄出地址是无锡市人民东路8号,于是他向无锡市药监局投诉反映。然而无锡药监稽查人员初步调查后却发现,上述药品寄出地址是虚构的。

市药监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称,尹先生提供的沙苑子颗粒,其标示生产单位为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61021321,规格:10克*6袋。虽然该药品在国家药监局确实有相关批准文号,但是药品销售实行的是许可经营,即使是真药也不允许无证经营。由于查不到药品的来源,对该药的真假目前也难以判断。

对此,市药监局提醒,从网络或通过邮寄购买的药品脱离于现实流通监管环节之外,销售方身份不明,产品来源不明,质量与合法性得不到保证,存在很大风险。轻则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重则贻误病情危害健康,并且出现问题后维权较为困难。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请到合法医疗机构和药店购药,勿轻易邮购或网购药品或保健食品等健康产品。(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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