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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报告】2020年度十大案例(三)“e”助企业重生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发布日期:2021/1/15 19:35:43 浏览:324

来源时间为:2021-01-13

无锡某旅游汽车公司在成立之初系国有企业,后经国有转制,经营范围为汽车客运;自有房屋的租赁。由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出现大量借贷无法偿还的情况,无锡某旅游汽车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不堪重负,从而导致被债权人申请重整。2019年4月22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无锡某旅游汽车公司重整案。同年12月13日,管理人分别在报刊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刊登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2020年1月7日,管理人通过公开竞价确定由无锡某盛旅游管理公司为重整投资人,该公司提供的偿债资金为5001万元。2020年3月7日,无锡某旅游汽车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经过重整,无锡某旅游汽车公司的税务债权清偿率为100,普通债权清偿率则从模拟清算状态下的2.89提升至9.13。同时,无锡某盛旅游管理公司取得无锡某旅游汽车公司的全部股权。典型意义

此案是我市首例运用互联网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破产重整案,是依法保障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实践,也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涉案旅游汽车公司是一家主营出租车运营的企业,属于涉众面广、持续经营需求高的特殊行业,一旦停止经营,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法院同意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维持该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因重整期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为保障疫情防控同时又能按期推进重整程序,法院创新运用互联网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最终重整计划草案在网络债权人会议上获得了高票通过。重整过程中,法院还通过与相关地区政法部门的妥善协调沟通,有效解决了涉案资产被查封问题,使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最终使企业重获新生。

审理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徐冰、贾建中、龚甜

END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原标题:《【向人民报告】2020年度十大案例(三)“e”助企业重生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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