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8-06
(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所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审查。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议案,7月22日发布会议通知,8月6日召开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在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举行,由董事长吴协恩主持。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77,357,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2.590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48,227,064股(92.2805),反对28,535,098股(7.5618),弃权595,100股(0.1577)。
律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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