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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6/2/2 14:30:01 浏览:926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邮寄材料均为复印件(1份),招录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4日,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无锡市滨湖区公益路200号)。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5日-3月6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北塘区广石西路999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候分室等候领取本人成绩通知单。每天面试结束后,由考点将当天面试各职位入围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统一张榜公布。面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体检

入围参加体检的考生将在面试结束第二天统一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务必在面试结束当天到考点确认是否入围,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七、联系方式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考务工作咨询电话为025-86634478。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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