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无锡百姓网 > 资讯杂谈 > 正文

先导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2/16 4:50:53 浏览:719

来源时间为:2021-01-30

导语: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2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锡路20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5.《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6.《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7.《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8.《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9.《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10.《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12.《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1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议案13.01选举王燕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2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3选举尤志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4选举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议案14.01选举张明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14.02选举孙庆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14.03选举赵康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1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议案15.01选举蔡剑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议案15.02选举王晴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4至议案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3至15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3.01《选举王燕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选举尤志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4《选举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4.01《选举张明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孙庆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赵康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5.01《选举蔡剑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5.02《选举王晴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在2021年2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9日—2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锡路20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锡路20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周建峰、缪龙飞

联系电话:0510-81163600

传真:0510-81163648(转证券部)

邮箱:lead@leadchina.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0。投票简称:先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票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

[1] [2]  下一页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