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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的哥的姐喜减负:每年可少交八千元

发布日期:2016/3/4 5:19:19 浏览:759

昨从市运管处获悉,已开收4年的“无锡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本月起取消了。每年少支出8000元,这对于无锡的哥的姐们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对政府这一减负举措,锡城出租车司机纷纷拍手称赞。无锡市民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希望出租车减负能带动该行业快速提升服务质量。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前世今生

据了解,从1978年开始发展至今,锡城已有出租汽车企业21家、个体经营户116户,总计4040辆客运出租汽车。出租车作为一种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一直以来都受到相关的管理,其中管理的核心就是“经营权管理”。这次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而以前是有偿使用的,现在这部分钱免掉,给出租车司机减负。

所谓的“经营权”是指: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经营权管理包括使用方式、使用期限、配置方式等方面,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出租汽车经营权就实施有偿、有期限使用的管理方式。

这项费用每年8000元,已收了4年

从1997年起,锡城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原有行政审批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2000年左右通过车辆更新,全部并轨,实施有偿、有期限使用。市区4040辆客运出租汽车,其中450辆通过经营权公开出让取得,包括1997年公开拍卖的250辆,2008年通过招标出让的200辆,其余3590辆为通过行政审批取得。

2011年,市政府出台《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的意见》(锡政发<2011116号),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届满后实行有偿有期延续,延期使用期限为5年,有偿使用费为每证每年8000元。从2012年开始,对延期使用的每辆出租汽车收取8000元/年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为何取消?

谈及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的背景,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主要和最近几年的相关政策有关。

据介绍,2013年4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40条明确“严格控制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已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应逐步实行无偿使用。”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这两个政策背景推动了无锡最终取消了这样一笔“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平均下来每个月为的哥的姐们减轻了666元的“负担”。

另外,这次是无锡、苏州、常州三地同步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花在哪了?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市区已有3018辆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届满申请延续使用,并交纳相应的有偿使用费,剩余1022辆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未满届。而从2012年至2015年,全市共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5192万元。

这么多钱都花在哪里了?对此,运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偿使用费实行专款专用,这些钱用于建设两个出租汽车服务区,统一出租汽车营运设施设备,安装统一出租汽车顶灯,以及举办四届无锡市“的士节”活动。

【特别说明】“份子钱”并未取消

“北方人说开出租要交‘份子钱’,这个‘份子钱’其实就是承包金。”市运管处工作人员解释,“份子钱”是一种俗称,其规范名称应为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也就是无锡出租车司机交的承包金。承包金中不仅包含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同时还有出租汽车与公司之间约定的车辆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如车辆折旧费、相关税费、车辆保险费、营运管理费等。因此,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不是取消“份子钱”。

【各方反应】

“自有”车辆的的哥:每天可以轻松点了

昨天下午2点半左右,记者在立信大道金融二街路口用“滴滴打车”软件召车,一位姓蒋的的哥载上了记者,闲聊时他说:“你这个出行距离太短了,一般都没人愿接。我也是刚好路过,生意一般,顺便才接了这个单,否则不知你要等多久”。他说,随着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完善,出租车生意有所下滑,加上各种专车软件抢生意,如今生意大不如以前。“以前这个点已做到400多元了,今天到现在才做了200多元,一半还不到。”他指指收银票夹说。

蒋姓的哥还告诉记者,他算得上是出租车司机中的“元老”了,从无锡有第一批夏利出租车开始,他就一直在跑出租,其间车子换了4台,从夏利换到富康,又从富康换了丰田,如今这已是第二台丰田了。这些年来,出租车承包金一年年往上涨,让他压力不小。

在记者告知他无锡从本月起将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他绷着的脸放松了下来露出了欣喜神色,“那太好了,每个月可以少交六七百元了,每天可以轻松点了。”他盘算着说,以后不用为了把这笔费用跑出来,硬逼着自己多跑生意了。

“承包”车辆的的哥:期待“份子钱”也能减

和蒋姓的哥有自己的出租车所不同的是,向出租车公司“承包”车辆的的哥们则感受没这么强烈。“政府给我们减负是好事,每月省几百元人也可以稍微轻松点,不过对于每个月交给公司的八九千元来说,每月省几百元实在是感觉不大。”一位“大包车”(行业内对租用公司车辆跑出租的俗称)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采访中,多位出租车司机表示,期待未来“份子钱”还会有减少的利好消息。

路边打车的市民:希望出租车服务质量提升

随后,记者询问了正在路边打车的市民小张,他说,“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取消对的哥来说是好事;虽然不奢求打的费降价,但还是希望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质量能有所提升,“要求也不高,至少不要拒载,服务态度稍微好点。”

【部门回应】

已预缴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将核算清退

“这是我上个星期刚去公司交的费。”他拿出两张收据给记者看,只见收据上写着:承包金2100元;另一张上面写着:聘用费150元。他表示,聘用费150元是针对开晚班的“二驾”收的管理费。“每个月这两笔钱雷打不动。”他指着收据上的日期给记者看:这是预缴的3月份的钱,上个星期27日刚交。接着他自对自嘀咕:“听说苏州要退还司机预缴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不晓得无锡会不会退。”

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据他介绍,调整后,原核定经营期限不变,所以对2418辆已预缴了2016年3月1日以后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出租汽车,将会按标准进行核算清退。目前,市交通运输部门和财政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清退方案。据了解,根据每辆车的期限不同,最多的需要退还总计11个月的费用,最少的可能仅1个月。(来源:无锡新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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