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π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券(简称“13锡新城债”)。
2、发行总额π人民币15亿元。
3、债券期限和利率π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65。(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5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4、还本付息方式π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付本金的20、20、20、20、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5、发行方式π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预设发行总额1亿元,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预设发行总额14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预设发行部分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预设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
6、信用级别π经上海新世纪(002280,股吧)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7、债券担保π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π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π指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π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15亿元的“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π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601555,股吧)π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π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π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团π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π指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发行签订的《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π指主承销商与副主承销商、分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买入。
债券持有人π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无锡分行π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国家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证所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央登记公司π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π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商务区管委会/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π指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π指国家法定的工作日。
元π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92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π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π章金伟
联系人π薛武
联系地址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兴路198号
联系电话π0510-88535056
传真π0510-88788390
邮编π214105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π吴永敏
住所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联系人π俞子耀、江春豪、王俊如、吴春江
联系地址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7层
联系电话π0512-62938093、62938153、62938667
传真π0512-62938665
邮编π215028
二)副主承销商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π东
住所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联系人π刘玲基
联系地址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联系电话π025-83367888-3117
传真π025-83213223
邮编π210008
三)分销商1、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π李晓安
住所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联系人π张矛
联系地址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联系电话π18818580351、18666822807
传真π0755-82912907
邮编π518048
2、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π雷建辉
住所π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
联系人π陈彬霞、卢逸、赵丽娜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600068,股吧)大厦22楼
联系电话π021-38991668-8095、38991668-8093、38991668-8091
传真π021-38991681
邮编π200122
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π朱科敏
住所π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联系人π刘婷婷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际金融大厦11楼
联系电话π021-50586660-8564
传真π021-58201342
邮编π200122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π刘成相
住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人π田鹏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π010-88170738
传真π010-88170752
邮编π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π彬
住所π上海市(,)(600663,股吧)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π021-38874800
传真π021-58754185
邮编π200120
四、审计机构π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π张彩斌
住所π无锡市新区开发区旺庄路生活区
联系人π姚国宏
联系地址π苏州市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
联系电话π0512-65728126
传真π0512-65186030
邮编π215007
五、信用评级机构π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π朱荣恩
住所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联系人π刘道恒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电话π021-63501349-835
传真π021-63500872
邮编π200001
六、发行人律师π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π王卉青
住所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8号智慧大厦主楼607室
联系人π毕鸣
联系地址π无锡市解放南路槐古豪庭8号9楼
联系电话π0510-82821395、82821396
传真π0510-82826565
邮编π214007
七、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负责人π何国洪
营业场所π无锡市人民中路198号
联系人π张品娟
联系地址π无锡市人民中路198号
联系电话π0510-88232170
传真π0510-85052273
邮编π214111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π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π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锡新城债”)。
三、发行总额π人民币15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π本期债券为7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