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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发布日期:2022/5/16 12:22:23 浏览:239

来源时间为:2021-08-01

无锡市无锡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蠡湖店销售的标称上海人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鱼皮花生,过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样品名称:鱼皮花生,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21-08-01,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__0.70g/100g__≤0.50g/100g,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因“销售的精选原味瓜子,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的要求,过氧化值的标准指标为≤0.80g/100g,实测值为1.2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被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84元。

2020年12月15日,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及其从属”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被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0.987元,没收违法所得1121.013元。

2020年06月19日,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因“标签、标示、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其从属”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被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2019年12月02日,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卤味花生,被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67.6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记者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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