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
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全部 16 位发行对象均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提交了相关材料,核查结果如下: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合伙)。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
登记。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划、公募基金等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募基金已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3)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郭伟松、魏巍为个人投资者;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上述发行对象以自
有资金、合法自筹资金或其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
关决议的规定。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钟山、李婉璐
项目协办人:陈泽霖
项目组成员:黄艺彬、刘杰、姚曜
联系电话:010-60836984
传真:010-60836029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洪
项目组成员:林宏金、马文康、李杨、王楠、李家缘
联系电话:010-59013963
传真:010-59013945
(三)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钱菁
项目组成员:周磊、顾侃、李紫沁、只璟轩、李晟、赵玉松、宫紫天、张俊
珲、张恒玮、蔡佳伟、邓轶轩
联系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1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颜羽
经办律师:黄宇聪、徐倩
联系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五)审计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李瑜
联系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604,971,623 53.9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