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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江苏亨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2/12 1:22:37 浏览:936

证券代码:600487股票简称:公告编号:2012-00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16日在苏州独墅湖会议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安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103,179,877.83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共为243,468,947.13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317,987.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6,119,035.51元,减去本年度实施分配2010年度股利41,416,501.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564,424.56元。


现确定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082,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0,708,250.50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96,856,174.06元结转下年度。本次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1年度奖励基金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155,576,679.4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3,468,947.13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1.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为8.78,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本次可计提奖励基金比例为10,可计提奖励基金2434.69万元。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投资速度将加快,为了减轻经营压力,本次拟按照5比例计提奖励基金1217.34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1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总计16,006.62万元,远远低于原来所预计的2011年发生关联交易95,562万元的预测,大幅减少原因主要系年初公司完成了资产重组及收购主业相关资产所致。


根据2011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12年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15,660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11年年度关联交易额95,562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6,006.62万元,是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收购主业相关资产等措施,对大幅度减少关联交易起到了积极作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制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将通过陆续收购亨通集团主业资产,规避同业竞争,大幅度减少关联交易。201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人无任何依赖。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1年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崔根良、吴如其、沈明权、凌秋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对201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时向董事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提高公司经营体系内资金使用效率,以及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和管理风险的需要,公司拟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对母公司及各子公司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配。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功能是统筹规划、调度、筹措上市公司体系内资金,跟踪和分析各公司资金运作状况,对归集后的存量资金进行优化管理,降低财务成本并实现对各公司资金运作风险进行过程监控。


资金结算中心是上市公司体系内资金集中结算和实体资金归集管理的部门,在组织架构上隶属于公司本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让广大股东切实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现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4月10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1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9、审议2011年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4月5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亲自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4、登记地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军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传真:0512-63092355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7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11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9


审议2011年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201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证券代码:600487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12-00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16日在苏州独墅湖会议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3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正确,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地进行了执行。公司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是严肃认真的,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是公正、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他供销关系的关联交易也按照所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与各关联方都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亨通集团所产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市场原则协商签订,均无内幕交易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12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切实合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12-00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关联交易


及2012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1年度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1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列示如下:


一、关联交易方介绍及交易主要内容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亨通集团)2011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84,306,920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71,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从集团采购塑料、通信电缆等少数产品,以及通过集团向个别特定客户销售光纤光缆、通讯电缆、电力电缆产品。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为:出口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的各种系列电缆、光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通信器材、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


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1年4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决议通过了收购亨通集团持有的亨通铜材100股权的议案,收购价格为4,265.58万元。2011年5月7日,亨通铜材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于2011年5月17日在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相关手续,此项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规定,经向上交所申请,亨通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免于审议和披露。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交易主要内容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亨通集团控制


销售电力电缆


亨通地产(吴江)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子公司的子公司


销售电力电缆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注1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采购无公害、水产品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销售通信电缆、辅料


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子公司的子公司


销售电力电缆


张家港恒东热电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子公司的子公司


销售电力电缆


吴江苏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子公司的控股公司


房租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注2


亨通集团的参股公司


采购复合地线,销售光纤光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铜铝杆、辅料、盘具,以及委托加工


注1:该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注册。


注2:经藤仓亨通2011年2月10日董事会决议批准,亨通集团将其所持藤仓亨通40的股权转让给吴江联宇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1年6月,江苏省商务厅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下发苏商资审字[2011]第17052号文及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46528号《批准证书》,批准上述股权转让,2011年6月29日藤仓亨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在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万元)


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沈斌


20,000


商品房开发、销售


亨通地产(吴江)有限公司


沈斌


10,000


商品房开发、销售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钱丽英


100


农产品、水产品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崔根香


USD4,800


射频同轴电缆、移动通信系统交换设备等


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


沈斌


8,400


电力、蒸汽的生产及供应


张家港恒东热电有限公司


沈斌


9,900


电力、蒸汽的生产及供应


吴江苏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周健心


30,000


贷款、担保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重年生雄


USD2,300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架空电力线


上述公司中,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数额较大的公司201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4,746


141,748


22,726


5,503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139,928


139,621


87,323


12,033


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


17,418


27,098


2,988


-799


张家港恒东热电有限公司


23,724


32,952


4,092


-1,800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34,348


41,946


18,111


1,694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的结算。


二、定价原则及定价方法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货物销售、采购、出租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结算方式为现金、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等。


付款条件为:在商品发出后的三个月内支付货款;在服务提供后的一个月内付款。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在货物销售上,目前仅有个别客户与亨通集团签约,只针对集团单一发生业务,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亨通集团进行销售;在辅助原材料的采购上,主要考虑到由关联公司统一采购,有些原材料集中采购在价格上有一定优势,会减少公司成本支出,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人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连续性的关联人交易,公司与关联人都签订了有关产品购销合同、生产辅助材料购销合同等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预计2011年年度关联交易额95,562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6,006.62万元,关联交易大幅度减少,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对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关联额(不含税)


实际关联交易额


(不含税)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购买商品


433.16


0.08


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购买商品


73,500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购买商品


4,700


349.92


0.06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购买商品


2,90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5,000


10,408.93


1.57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895.23


0.14


张家港恒东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4.31


0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5,050


3,679.18


0.56


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92.51


0.01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78.29


0.01


亨通地产(吴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58.44


0.01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4,220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


房租


0.41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出租


房租


6.24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出租


房租


192


小计


95,562


16,006.62


说明:西安飞机工业(集团)亨通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梁超军。经2011年9月增资后,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其中: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2,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


2011年公司销售567.95万元电力电缆产品给西安飞机工业(集团)亨通航空电子有限公司,2012年预计销售额为8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一章第四条对关联人的界定,不纳入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五、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


2012年,公司将与亨通集团、江苏亨鑫科技科技有限公司、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光纤、光缆、电缆、辅料的销售,根据2011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12年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15,660万元,具体数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对方


交易事项类型


预计发生额


(不含税)


亨通集团


销售光纤光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


12,500.00


出租办公楼(面积为3,545.94㎡)


106.00


出租公寓


3


提供餐饮服务


20.00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辅料、盘具


2,505.00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电缆


120.00


出租公寓


2.00


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电缆


140.00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采购农产品、水产品


250.00


吴江苏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公寓


14.00


小计


15,660.00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决措施


公司已下发《关于消除以集团名义对外销售的紧急通知》,要求限期完成将供应商由亨通集团更名至公司名下的工作,届时公司将不会通过亨通集团及其他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若剔除与亨通集团的销售产品、商品业务,则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将降至3,160万元。


近年来,公司通过陆续收购亨通集团主业资产,规避同业竞争,大幅度减少关联交易,取得了可喜的成效。201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人无任何依赖。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之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于2012年3月16日在苏州独墅湖会议酒店会议室召开,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崔根良、吴如其、沈明权、凌秋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关于2011年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全面的了解,我们认为本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和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我们将督促公司积极履行承诺,尽快减少乃至消除关联交易,并积极关注交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规性。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12-00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2012年度向以下子公司提供总额为142,5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人


公司持股比例


2011年末


资产负债率()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期限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75


46.77


14,500


一年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100


64.83


15,000


一年


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


68.63


20,000


一年


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49


20.32


5,000


一年


古河电工(西安)光通信有限公司


49


52.51


6,000


一年


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9


62.48


17,000


一年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100


61.39


25,000


一年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75


80.58


25,000


一年


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


注1


11.11


15,000


五年


注1:公司持有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97股份,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持有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100股份,该公司目前尚处建设期。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90,979.14


48,125.10


97,117.39


6,222.72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34,533.51


12,145.44


33,943.29


3,339.30


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741.45


4,937.49


8,060.27


82.66


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9,690.43


15,688.47


0.00


-563.04


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628.12


3,612.72


4,491.78


-387.28


古河电工(西安)光通信有限公司注1


25,716.11


12,213.44


14,047.79


285.69


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


8,902.99


7,913.20


0.00


-42.61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注2


132,170.12


51,033.38


102,606.99


5,223.86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152,918.68


29,699.55


177,597.04


4,019.29


注1:未经审计;


注2:系单体报表数据。


本次担保授权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201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在此期限内的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签,具体贷款方式与期限授权,由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


截至2012年3月16日,包括上述担保事项在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2012年为上述公司担保总金额为142,500万元,加上2010年为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8,400万元的五年期担保,2012年度担保合计金额为170,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8.11,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21.81。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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