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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2/16 1:37:28 浏览:87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9,150,512.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2。报告期内公司超细纤维超真皮革产品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增长幅度达到32.81;PU合成革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0.91,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PVC人造革由于受市场低迷影响,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28.27。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8,833,301.9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31,661.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28。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PVC人造革产品受市场低迷影响营业收入持续下滑,而固定成本较高,造成利润亏损额较大;超纤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致使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部分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金;人工工资成本上升;以及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等所致。


201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481,002.8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11,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PMMA项目试生产购买原材料现金支出所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炳泉


二○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5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4-01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LDPE/PU超细旦聚氨酯短纤维超真皮革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60,398,586.31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房屋等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1,238,327.00元(该部分质量保证金公司之后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3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房屋等的质量保证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1,636,913.31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4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3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5.00元。截至2010年4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62,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232,153.00元,募集资金净额529,267,847.00元。截止2010年4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此外,根据证监会及财会[2010]25号有关文件对发行费用的规定,本公司于报告期对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调增了募集资金净额4,650,000.00元,调整完成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533,917,847.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开户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后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当事人均严格履行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1、截止2014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截止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10年6月27日召开的双象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注2:2011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2012年3月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并以该新设立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8万吨PMMA高性能光学级液晶材料项目,注册资金计划分期到位,其中首期出资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中的7,200万元作为出资,公司于2012年3月12日完成对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的首期出资额7,200万元。


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400万元与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比例增加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完成对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的增资。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LDPE/PU超细旦聚氨酯短纤维超真皮革项目”已完成,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32,747.2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额290,036,360.64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已投入资金278,798,033.64元,尚余部分设备及房屋等的质量保证金11,238,327.00元余款未支付,募投项目节余资金37,435,639.36元。对于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及房屋等的质量保证金11,238,327.00元余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国内设备生产厂商的技术水平与国际厂商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公司将部分原计划全部进口的生产线采取进口设备与国产设备相组合的方式组成完整生产线,达到同样的技术要求和功能,但大大降低了设备的总体价格,压降了项目设备的采购成本等所致。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投入资金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为进一步提高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此,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0,398,586.31元以及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及房屋等的质量保证金11,238,327.00元(该部分质量保证金公司之后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承诺


1、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


2、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和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3、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利息收入60,398,586.31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房屋等的质量保证金11,238,327.00元(该部分质量保证金公司之后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利息收入60,398,586.31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房屋等的质量保证金11,238,327.00元(该部分质量保证金公司之后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双象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双象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决策程序要求。双象股份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双象股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5证券简称:双象股份公告编号:2014-01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罗红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铭先生、财务负责人顾茜一女士、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5股票简称:双象股份编号:2014-01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2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唐炳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靳向煜独立董事因事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陈文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余恕莲、马国华、郁崇文,现任独立董事陈文化、薛济民、靳向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2013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决算,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004584号)。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审字[2014]004584号《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9,862,209.45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86,220.95元后,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75,988.5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64,985,810.67元,扣除本年已分配利润17,880,600.00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4,981,199.17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提出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80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40,3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2013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1)公司2013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13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换届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并聘任了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在任期内每年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60,000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702号);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701号);公司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5证券简称:双象股份公告编号:2014-01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3点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8日~2014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8日15:00至2014年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凡2014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的议案》;


2、审议《关于的议案》;


3、审议《关于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的议案》;


6、审议《关于的议案》;


7、审议《关于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关于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11、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4、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投票证券代码为“362395”,投票简称“双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股东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双象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8日15:00至2014年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深市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1101/83991192。


C、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进行表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145


联系人:金梅


联系电话:0510-88993888-8702


联系传真:0510-88997333


特此通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95股票简称:双象股份编号:2014-01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3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于2014年4月12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天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存放情况相符。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利息收入60,398,586.31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房屋等的质量保证金11,238,327.00元(该部分质量保证金公司之后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章程的修改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作出的,对章程的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和上述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5证券简称:双象股份公告编号:2014-01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3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5.00元。截至2010年4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62,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232,153.00元,募集资金净额529,267,847.00元。截止2010年4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此外,根据证监会及财会[2010]25号有关文件对发行费用的规定,本公司于报告期对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调增了募集资金净额4,650,000.00元,调整完成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533,917,847.00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07,386,974.95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5,386,974.95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金额31,336,895.17元);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元,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用超募资金投资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72,000,000.00元。


2、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3,740,094.69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740,094.69元;用超募资金投资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54,000,000.00元。


3、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1,127,069.6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233,198.4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2,442,421.0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后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当事人均严格履行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后宅支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定期存款共计50,000,000.00元,每份存单均有独立的账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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