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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2024

发布日期:2024/9/2 10:07:38 浏览:9

来源时间为:2024-08-30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某部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30日13:55评审专家名单/总中标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项目联系电话15250960946采购单位某部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代理机构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JKBNAU-W1005(招标文件编号:2024-JKBNAU-W1005)

二、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泰保利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车坊苏同黎路3099号南环桥批发市场商办楼A区A601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无锡大中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东顾巷家园24-36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55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1苏州泰保利食品有限公司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01包(畜肉类、禽肉类)////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2无锡大中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02包(水产类、果蔬类)////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3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03包(干货和调料类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于2024年08月29日上午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JKBNAU-W1005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01包(畜肉类、禽肉类)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泰保利食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9.70;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7.00;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百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7.00。

02包(水产类、果蔬类)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大中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39.00;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3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6.60。

03包(干货和调料类等)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4.80;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2.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宜兴市荆溪城市后勤保障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3.60。

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

01包(畜肉类、禽肉类)确定排名第一的苏州泰保利食品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为备选中标人;

02包(水产类、果蔬类))确定排名第一的无锡大中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为备选中标人;

03包(干货和调料类等)确定排名第一的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为备选中标人;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

联系人:赵工、陈泽锐、周珍珍

电话:15250960946、13760832944、0591-8371838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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