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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7 10:14:28 浏览: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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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play中国将继续放宽外资准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市公司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中所列示的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章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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