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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模塑科技)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模塑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2016年4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22,076,744股,占公司总股本358,603,951股的34.0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164,674股,限售条件流通股9,912,070股。
二、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一)本次拟减持的目的、减持期间、数量和减持方式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减持资金用于模塑集团对汽车产业升级、切入智能驾驶等新兴产业项目的投资布局;
3、拟减持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7月11日;
4、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7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1;
(二)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15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956.0351万股,其中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认购991.2070万股,模塑集团承诺本次增发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非交易日顺延)。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完成后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2、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模塑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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