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持有的江阴南工锻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2-045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2-046号《转让股权相关事项公告》。
2013年1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鼎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鼎顺创投)与自然人高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向高欣转让其所持有的江阴南工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工锻造)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出资为266.87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2,084.13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工锻造另一股东高欣先生,其为南工锻造的第一大股东,高欣先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高欣先生原持有南工锻造4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其持有南工锻造47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鼎顺创投不再持有南工锻造任何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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