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12-23
核心提示:12月22日,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召开《无锡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中介机构培训会。当天,80余家中介机构、百名中介从业人员悉数到场。
12月22日,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召开《无锡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中介机构培训会。当天,80余家中介机构、百名中介从业人员悉数到场。本次培训会详细讲解《无锡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中资金监管流程与各项细则,为中介机构从业者更好、更快熟悉资金监管答疑解惑。
1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2018年1月1日起,无锡市区的二手房买卖将全面推行资金监管服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指定的银行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监管银行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
当天的培训会上,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就试行资金监管管理办法中一些重点、疑点进行讲解与答疑,如免资金监管范畴、资金监管流程、申请办理解除《监管协议》等。
与会中介从业人员
资金监管流程具体如何?
交易双方与交易监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买受方将约定监管的交易资金存入监管专用账户。
买卖双方确认监管资金(含贷款)全部到账后,交易双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监管机构向存量房出卖方划转交易资金。
如何申请办理解除《监管协议》?
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前,当事人可以到市交易中心各区服务窗口申请解除监管协议。
解除《监管协议》一般有三种情形:
1.交易双方协商终止交易的,共同提出解除申请;
2.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终止交易的,可以由单方提出解除申请;
3.符合《无锡市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卖方或买受人单方申请撤除《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信息的,可以由单方提出解除申请。
免除资金监管的范畴有哪些?
1、根据《办法》规定,不纳入监管的情形:
一)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的;二)房屋继承、赠与、产权交换的;三)房屋共有人之间份额转让的;四)房屋拍卖转让的;五)以房屋出资入股的;六)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间转让的;七)其它不具备资金监管条件的情形。2、可申请免监管的情形:
一)自行成交的交易双方共同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声明的;二)可以免除监管的其他情形。日常的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买房的不敢先付钱,卖房的不敢先过户,而对于其他第三方平台,双方又都不信任。二手房买卖资金实施监管后,这些担忧将不再困扰房东、房西,因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涉及的首付款、购房贷款等各类款项可以存入由政府在各签约合作银行设立的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这一类似“支付宝”的模式,将真正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良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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