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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社镇梅泾村下梅13

发布日期:2024/2/5 21:29:12 浏览:14

来源时间为:2024-2-26

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为186.2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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