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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2015造价工程师考试工作通知-无锡人事网

发布日期:2015/11/25 12:37:07 浏览:993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7月24日。2015年7月31日、8月3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4日。10月9日-1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9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18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和《》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2015年起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7月24日。


2.报名流程: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网(wxrsks.gov。cn)”,从“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全国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新考生在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为老考生,其他人员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3.新考生请于2015年7月31日、8月3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老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4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二)新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好公章);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信息,提供证明材料,如伪造学历、提供假证明材料而取得考试资格者,一旦查核,取消报考资格,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各报名点审核地址


报名点机构名称地址现场确认时间电话


无锡市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40-41号窗口(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9:00—11:3014:00—17:0085740575


江阴市江阴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江阴市长江路201号8:30—11:3014:00—17:0086860421


宜兴市宜兴市人保局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室8:30—11:3014:00—17:0087952891


锡山区锡山区人保局二泉中路139号709室9:00—11:3014:00—17:0088703240


惠山区惠山区人保局惠山区堰桥镇文惠路8号7519办公室9:00—11:3014:00—17:0083597000-7519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8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9月4日。票据将于9月14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9月14-1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市广瑞路2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今年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网上的信息提示,务必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新考生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最终确认过的报名表,如不是所发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老考生确认信息后直接审核通过,无法自行修改信息,请在确认报名信息前,仔细检查填写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4.考生缴费成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10月9日-1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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