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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观念建机制减负担提效率河南国税推出便民办税、为民服务12项举措

发布日期:2016/3/16 8:38:30 浏览:702

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在河南国税推出便民办税、为民服务12项举措报告上做出批示:总局正在制定纳税服务规范,我们搞“规范”,就要很好吸纳各地的先进做法。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惠敏批示:河南省国税局领导带头,行动迅速,又是总书记的联系点,注意推广他们的做法,督促其起到示范点的作用。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总局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把各项工作做好。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国税局从纳税人最期盼、最关注、最迫切、最不满意的地方着眼,转观念,建机制,减负担,提效率,先后推出“便民办税、为民服务”12项举措,倾力为税户办实事。

一、清理审批事项,放权更彻底。

针对审批事项层层审批、影响效率、增加成本等问题,废止涉税行政审批项目11项,占原审批项目的12.6;尽最大可能下放审批权限,将属于省、市、县多级审批权限24项中的16项直接下放到县(市、区)局,县(市、区)局直接审批事项由30项增加到46项,占全省全部审批事项的70.8;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审批目录,不得在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为市场主体“松绑”。

二、规范涉税办理,流程更优化。

针对税收业务复杂、办税流程繁琐、与税户需求不适应等问题,出台《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规程》。对没有政策依据的调查、查验或者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减少办税环节106个;最大限度扩大即办事项,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277项涉税事项中即办事项扩大到225项,占81.23;对52项流转事项,大力压缩办理时限,一般事项7个工作日办结,简单事项5个工作日办结,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20种、87份,为纳税人“瘦身减负”。

三、推进办税厅标准化建设,缴税更便利。

针对办税服务厅窗口“忙闲不均”、征期排队拥挤、纳税人“多头跑”等问题,出台《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改按业务类别设置单一窗口为“综合服务”窗口,纳税人到一个窗口可办理多个涉税事项;推行“同城通办”,纳税人可到城区各办税服务厅就近办理涉税事项,努力实现纳税人“走进一个厅、来到一个窗、办完所有事”。

四、约束税务人员进户,次数更减少。

针对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或税务审计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增加税户负担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税务人员进户工作的意见》,统筹进户事项,要求无具体工作任务不进户,未经指派不进户,可从内部获取相关信息不进户,对同一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评估和稽查最多只开展一次,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干扰。

五、放宽普通发票限制,领用更方便。

针对普通发票领票难、用票难、验旧慢、代开难、投诉多等问题,出台《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普通发票领购审批改为即办类事项,取消内部流转环节;对所有纳税人一次供应1个月的使用量,信用良好的一次供应1个季度的使用量;改进验旧方式,改进发票代开方式,同时简并发票种类,大力推行网络发票,控制减少定额发票,逐步取消手工发票。目前单月发票领购次数超两次的户数由1月份的13374户降低为4月份的3462户,1-4月份12366受理普通发票投诉同比下降76.9。

六、创新个体税收征管方式,减负更实在。

针对个体税源户数较多、税收总额较小、月月申报缴税、增加征纳成本等情况,出台《关于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对全省个体工商户中起征点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按年调整、报缴合一、银行扣税”的申报纳税方式;对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季核定定额;税务机关提供网上缴税、批量扣税等多种方式。一年可减少个体税收申报、缴税594万户次,在法律框架、政策范围内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方便、降低更多成本。

七、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更齐备。

针对当前网上办税软件分散、缺乏统筹、功能不全等问题,巩固完善已经实施的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远程认证、网上抄报税等功能,扩大网上发票开具覆盖面,拓展网上办税内容,整合打造具有办税服务、咨询辅导、资料下载和公示公告等功能的一体化网上办税服务厅,努力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

八、推行“免填单”系统,手续更简化。

针对纳税人填报纸质资料不方便、效率低等问题,推行“免填单”服务系统,根据纳税人提供的附报资料及口述内容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由纳税人审核签字认可,减轻纳税人的填表负担。目前,对146种涉税申请文书中的138种实行免填单,比例达到95。

九、规范自由裁量权,执法更公平。

针对税务干部行使税收自由裁量权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出台《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将“合法裁量、合理裁量、公正裁量、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的原则细化为流程、步骤,将告知、回避、陈述申辩、合议等责任明确到岗,规避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十、开设“税法大讲堂”,宣传更到位。

针对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热线咨询不能面对面解疑释惑等问题,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开设“税法大讲堂”,以不同类型、规模和行业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定期发布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政策规定以及办税流程、涉税软件操作事项,面对面回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规范的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机制。目前“税法大讲堂”已成为税法宣传的园地、税企交流的平台。

十一、服务重点区域税户,举措更实惠。

站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在出台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13条意见的基础上,针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纳税人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出台涵盖税收政策、简政放权、创新机制等20条服务措施,并建立按月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涉税问题,让纳税人切身感受到便民办税举措带来的实惠。

十二、整合服务措施,体系更完整。

将多而杂、多而散的纳税服务措施融在一起,出台《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意见》,明确简并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报表资料、杜绝违规收费、加强税法咨询、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服务税户的18个重点环节,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逐项对照落实;出台《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意见》,将纳税服务要求细化为26项具体工作,形成方便、快捷、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体系。来源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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