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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2020/8/24 13:39:03 浏览:349

来源时间为:2020-05-1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法委发【2019】1号)精神,切实保障债权人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涉及住房公积金案件的执行程序,维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性和正常的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近日,无锡中院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定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协议》。

《协议》规定双方共同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并开发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人民法院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通过专线实时查询被执行人公积金帐号、余额、汇缴状态、冻结、贷款等信息,对于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案件可以依法在线办理冻结、扣划业务。同时,《协议》还进一步细化了协助执行的工作流程。

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完善了全市法院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间的协助执行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程序,对于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协议》明确规定对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仍在还款期间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或为他人购买住房提供质押担保以及作为共同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不得扣划(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案件除外)。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原标题:《无锡中院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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