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住房的,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住房分隔搭建后出租用于居住。
◆使用面积十二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厅),可以隔断出一间居室出租。起居室(厅)隔断出租的,应当采用轻质不燃材料固定围护,隔断后应当具备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保障房屋整体结构安全,不得增设卫生间、厨房,不得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出租的每间居室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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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房屋出租人房屋承租人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他人居住的,需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租赁住房居住信息。
房屋出租人:
◆应查看承租人、经办人、实际居住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登记有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租赁住房居住信息;
◆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出租房屋;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租房屋;
◆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房屋承租人:
◆为非本市户籍的,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他人居住的,承担出租人治安责任,并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信息;
◆留宿他人居住超过7日或者增加实际居住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信息;
说到租房
无锡还有租房补贴可不能错过
本科(技师)1万元
硕士1.5万元
博士2万元
累计支持两年
赶紧来看看你能申请吗
补贴人员范围
毕业2年内在本市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下同)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租房补贴:
1.在锡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2.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
补贴标准及期限
本科(技师)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累计支持两年。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留学生按上述标准累计支持三年。
来源:无锡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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