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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通报“生态环境和旅游”公益诉讼案例

发布日期:2024/1/31 18:13:46 浏览:16

中国江苏网6月5日无锡讯6月4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毁坏省级公益林购苗木补植复绿”、“蠡湖景区内非法捕鱼放养鱼苗作补偿”等五大“生态环境和旅游”公益诉讼案例。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无锡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公益诉讼,通过专门设立奖励金,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当天通报的一个案例中,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有功者因举报医疗废物污染环境,获得了该市首例公益诉讼举报奖金5000元。经办案部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核实,该获奖人员是全国获得公益诉讼举报奖励的第一人。

一个举报电话,推动了检察建议实施促进了全市医疗废物规范管理

滨湖区地处太湖之滨,拥有无锡80的旅游资源,山水相连,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繁重。近年,非法捕捞、盗伐林木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屡有发生。2017年来,滨湖区检察院以生态环境保领域为重点,通过接受举报、办案等方式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10件,先后向有关执法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整改活动15次,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案件2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补偿费用20余万元,追回国有资金110余万元,恢复公益林144亩,耕地1600平方米。

2017年底,滨湖区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某社区医院的医疗废物长期不及时清运,严重威胁周边环境。经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这家医疗废物收集公司不仅不及时到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垃圾,还虚构转移联单,该行为还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存在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危险。

滨湖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全市范围内多家医院存在这种情形,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长期未依照“至少2天收集一次医疗废物”的法律规定去执行,而是每7天到医疗单位收集一次医疗废物,并且虚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逃避监管。

无锡市环保局作为相关主管部门,负有核查监督,责令限期整改等职责。检察院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无锡市环保局及时整改,并将医疗机构废物规范化处理纳入“绿刃”环保专项行动,相关部门检查医疗机构381个,并建立医疗废物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5月25日,滨湖区检察院开全国之先河,向该案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公益诉讼举报奖金5000元。这也是《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施以来,该市发放的首例公益诉讼举报奖金。该政策将有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拓宽线索来源,彰显检察机关维护生态、铁腕治污的决心。

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

滨湖区检察院坚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特别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建立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督促当事人和相关单位通过给付货币、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

例如,典型案例中有一案,冯某某多次在太湖旅游度假区毁坏具有重要防护和景观作用的省级公益林树木,滨湖区检察院在对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促使当事人修复生态环境。经法院调解,冯某某除赔偿被毁林木损失外,还自愿承担因毁林造成的生态修复费用4.4万元,并购买苗木补植复绿,补种树木180株。今年3月12日植树节,滨湖区检察院会同法院、农林局、社区共同监督冯某某补植复绿,区农林局将冯某某补植复绿的区域列为生态修复性执法示范点。

滨湖区检察院对严重危害蠡湖景区水域生态安全的非法捕捞行为,率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曹某某等人多次到蠡湖景区非法捕鱼,滨湖区检察院在对曹某某等人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其缴纳生态恢复费用1.4万元,并用于购买鱼种在蠡湖水域放养。为了确保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的落实,滨湖区检察院会同法院、公安、渔政等部门到指定地点,共同监督曹某某等人放养鱼苗,有效保护蠡湖景区的生态环境。

滨湖区检察院对具有维权能力的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及时介入、支持起诉。无锡某上市公司、周某某等人违规倾倒危险废物污染河水,因涉及侵害环境公共利益,2017年10月滨湖区检察院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程序,该上市公司最终承担相关费用70余万元,另交纳12万元生态环境赔偿金,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护航生态环保的职能作用。(刘梦雪李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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