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锡山区的宛山荡湿地公园,是一座省级湿地公园,水域内严禁捕鱼。最近有市民反映,有不法分子趁着夜色在宛山荡内捕捞了几千斤不同品种的鱼,并且拒不认错,态度十分嚣张,还扬言上头有人。
据张师傅说,在6月16号晚上9点左右他接到消息,有人正在宛山荡内进行非法捕捞。
张师傅到达现场时,对方已经在做收尾工作,几千斤不同品种的鱼正在被打捞上岸。按规定,宛山荡水域内是绝对禁止捕鱼的,在岸边也有明显的标识写明该区域内禁止捕鱼,可是现场这名偷捕人员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态度却非常嚣张,并直言已经跟街道联系好了。让张师傅难以理解的是,当船上的偷捕者和一名厚桥街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后,张师傅和其他的管理人员就被要求不采取任何措施并直接返程。
明令禁止的偷捕行为为何如此嚣张,为什么在一通电话后就直接放行,是否真的如这名偷捕者所言跟街道联系好了,厚桥街道对于此事又是如何回复呢?记者来到了厚桥街道,并且找到了当时和偷捕者通话的厚桥街道副主任。
汪主任告诉记者,自己在16号晚上10点多接到了这名村民的电话,电话内双方都非常激动,在了解情况后他告诉现场的工作人员拍照举证,保留证据后返程,但这并不是维护这种偷捕行为,而是事出有因。
据汪主任说,在返程后,他们立即将取得的证据上交给了锡山区农林行政执法大队,目前农林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正在调查此事。汪主任的说法,记者也在锡山区农林行政执法大队那里得到了证实。
曹洛阳表示,由于这次偷捕行为情节严重,目前农林行政执法大队正在搜集旁证,一旦旁证搜集完毕,会依法进行处置。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掩人耳目,居然扬言上面有人,所幸,案发后,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措施得当,才避免了一场乌龙。不过,话说回来,宛山荡既然严禁捕鱼,就应该严字当头,采取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水域的管理,而不是,亡羊补牢,等发现了偷捕,然后再去追责,这样也可以避免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所谓的上面有人,这样的乌龙,也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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