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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18 11:48:42 浏览:891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根据《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锡人综〔2007〕1号、锡医管人〔2007〕10号),经研究决定,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或管理能力;

4.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1991年10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27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必须符合相应岗位准入要求或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有关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及2009年未就业的毕业生。

2.无锡市户籍是指具有无锡市户籍或原为无锡市生源。

3.工作经历年限为实足年限,以2009年10月30日向前推算。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6日——2009年10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到相应单位人事部门报名。(详见附件二)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带齐相关证明材料,交验身份证、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执业资格证、英语成绩单等)、未就业毕业生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和毕业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报考2009年下半年其他市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国家、省垂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09年市医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照片,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费为100元,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交纳。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并经市医管中心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考核测评两个阶段:

1.笔试

本科及以下学历一般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专业)人员的笔试由市医管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答题采用笔答涂卡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单选和多选题),总分为100分;非卫生系列、特殊卫生类或竞争人员少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医管中心同意后,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或直接进入综合考核测评程序(此类应聘人员的考试时间将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将由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专门通知应聘人员领取。笔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2.综合考核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由医管中心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各招聘单位综合考核测评的人选,并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本人参加考核测评。

综合考核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可采取由领导与专家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及其他测评方法。参加面试者每人交纳面试费100元。

3.确定考核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由笔试和综合考核测评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综合考核测评成绩占60。不进行笔试的人员其成绩以综合考核测评成绩为准。

(四)录用

1.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应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综合复审通过后,公示满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人事公共服务信息网:http://www。wxrcrs.gov。cn/wxrsj

无锡人才网:http://www。wxrcw。com

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

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网站:http://yg.chinawuxi.gov。cn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仅在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本公告解释权属市医管中心,咨询电话:85259253。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纪委:82729215

无锡市医管中心纪委:85259236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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