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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只因太臭!江苏两企业分别被罚19万、25万…

发布日期:2022/6/3 16:08:26 浏览:828

来源时间为:2022-4-21

中环网:5月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苏省移交的第二十七批134件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通报显示:因太臭被举报的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江阴市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厂界臭气浓度超标,分别被罚款19万、25万。此外,恒达新材料还因“生产车间投料环节捏合机开口处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罚款6万元;“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企业罚款36万元,直接负责人罚款8万。该项举报办理详情如下:4月2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收到举报:1.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距离最近住宅仅10余米,刺鼻异味扰民;2.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紧邻村民住宅,大型锻压设备运行震动、噪音严重扰民;3.江阴市恒达化工有限公司,散发浓烈刺鼻异味。2022年4月21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华士镇政府、华士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1、关于“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距离最近住宅仅10余米,刺鼻异味扰民”的问题。该公司位于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巷门头63号,主要从事针织布染整项目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约10米处的曙新村后巷里村。4月21日检查时,该公司6台定型机停产、2台烘干机在生产,配套的2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预处理设施配套的1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2、关于“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紧邻村民住宅,大型锻压设备运行震动、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该公司位于江阴市华士镇芙蓉大道东段888号,主要从事环形锻件、异性锻件、法兰、风电机组主轴项目的加工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南侧约20米处的曙新村徐巷村。4月21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均在运行。其中锻造车间8000吨压机1台、3150吨压机1台正在运行,压机周边均建设减震沟,现场无明显震动。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昼间噪声达标(精加工车间夜间停产)。华士镇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震动情况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3、关于“江阴市恒达化工有限公司,散发浓烈刺鼻异味”的问题。江阴市恒达化工有限公司实为江阴市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华士镇红星路188号,主要从事CMC羧甲基纤维素钠制造项目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4月21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均在运行。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投料环节捏合机开口处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8个危险化学品储罐未批先建,于2014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处罚结果:1、针对“振宏印染”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9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89号),江阴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限产,并督促企业加强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维,每周清洗一次,做好运维台账记录。2、针对“恒达新材料”生产车间投料环节捏合机开口处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80号),并督促企业对生产车间投料环节有机废气收集并接入废气治理设施,预计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针对“恒达新材料”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5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88号),江阴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限产;针对“恒达新材料”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针对“恒达新材料”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企业拟处罚款36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81号),对直接负责人拟处罚8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82号),并责令企业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此外,当天还有37家企业因固危废处置不当、未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原因被开罚单。南京腾通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义务,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江苏中通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过程中,未对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未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拟处罚款15.4万元。无锡八一塑料有限公司在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过程中,未对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未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拟处罚款14.5万元。无锡市新区金达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拟处罚款1.804万元。江阴市昌合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北侧围墙边堆放的部分生产废模壳未采取“三防”措施,约600吨废模壳粉料露天堆放在厂区北侧围墙外,拟处罚款10万元。“莫莱砂”、“细砂”成品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露天堆放,拟处罚款3.43万元。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雨水排放口雨水开展自行监测,拟处罚款6.6万元。新增2台球磨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评审批、擅自于2022年2月建成,拟处罚款0.54万元。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氧化铁屑未采取“三防”措施,露天堆放,拟处罚款10万元。无锡市港下精密砂纸厂未采取密闭措施、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拟处罚款3万元。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中心未按规定披露年度环境信息,拟处罚款0.25万元。未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药剂使用台账记录,拟处罚款0.82万元。无锡市东湖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瓦楞纸工段产生的烘干废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进行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拟处罚款2.603万元。锡山区东港风佳木门厂未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拟处罚款1.235万元。锡山区东港仁良电动车配件厂橡胶管生产项目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拟处罚款2.603万元。无锡奇力钢绳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乳化液)露天贮存在车间旁收集池内,拟处罚款54.1万元。江苏晶涵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废机油未申报,拟处罚19.5万元。溧阳市盛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白云石原料且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不符合规范,拟处罚37万元。江苏天之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拟处罚25万元。苏州广杰涂装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编制完成,未通过备案,拟处1.76万元罚款。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未取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许可,拟处6万元罚款。江苏洪波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和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含量涂料进行喷涂,拟合计处罚4万元。江苏众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矿渣物原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拟罚款1万元。海安县恒通建材有限公司未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拟处罚款2万元。扬州天予混凝土有限公司一般固废违规堆放,拟处罚款16万元。邗江区博远木制品加工厂“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及“木制品加工项目未验先投”,拟分别处罚款10万元和44万元。扬州市霖瑞化工有限公司未储备应急预案要求的必备数量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扬州市金都化工有限公司未储备应急预案要求的必备数量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扬州市恒生化工有限公司未开展经营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扬州市恒生化工有限公司经营项目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扬州市兴源化工有限公司未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无培训记录;扬州市江都区海辰化工有限公司经营项目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扬州市力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共计拟处罚款8.3105万元。扬州精泽汽配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将14#镀镍线技改为铝氧化生产线,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新增蒸汽锅炉项目未经环评审批、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露天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自喷漆空罐未按照规定和环保要求贮存等违法行为,分别拟处罚款62万元、53.35万元、10.4万元、10万元,拟处罚款合计135.75万元。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拟处罚金额1.44万元。扬州强祥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拟处罚1.21万元。江都未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拟处罚1.43万元。未取得码头工程竣工验收和港口经营许可证,处罚1万元。扬州市曜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未按相关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处罚40.33万元。扬州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易扬尘物料未覆盖,处罚1万元。江都龙煜建材有限公司易扬尘物料未覆盖,处罚1万元。同时对该单位易扬尘物料未覆盖的连续违法行为进行了按日计罚,处罚2万元。镇江星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场物料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拟处罚款1.5万元。江苏三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焊接工序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处罚金额5.96万元。江苏东方船研环保节能材料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玄武石、白岩石、废渣,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一般固废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废机油露天堆放”,拟处罚金额39.9万元。1、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和平社区丁上、丁下,湛庄等组,位于扬子石化与南化公司中间,距离最近居民住宅仅500米,两家公司经常排放苯胺、硝基氯苯等剧毒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一条从扬子到南化的输送管线,距离居民仅100米,主要输送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区周边建有大量物流公司,夜间冲洗槽罐车,偷排废水、废气,车辆行驶噪音扰民。——部分属实2、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废气管理:1.部分生产装置的废气未全部收集,烯烃、芳烃、化工、炼油、贮运、橡胶公司等附属装置、离主装置较远的辅助生产单元、各厂污水的预处理单元比较严重;部分储油、物料罐的罐顶气未全部收集;节假日及夜间有偷排情况;2.部分VOC处理装置运行不正常,出现跳停情况,无应急处置设施,主装置也未采取停车措施,废气直排大气,尤其芳烃、烯烃、炼油等厂的VOC处理装置比较严重。3.目前正在停车大修中,绝大部分生产单元倒空过程的VOC、各厂内检修车间内的设备检修都存在偷排情况。4.迎接检查时弄虚作假。通过停排严重的小单元、关闭关键阀门、走航时规避排放严重的线路等手段规避检查。二、固废管理:1.全公司固废仓库按片区收集,未按分类储存,混放严重。2.台账数量与现场实际不一致,标识不符合要求。3、全年固废量大,特别是污泥量,年产8000万吨左右,含水率超过60,甚至70以上。4.各库房的VOC收集不彻底,或收集量超过VOC装置的处理能力,VOC装置存在缺陷,因混放存在安全隐患。三、水资系统管理:1.每年从长江取水量超过7000万吨。炼油、烯烃、芳烃、电厂、水厂等现场长流水、检修冲洗水、地下管路泄漏随处可见,无节约水资源措施。2.污水、雨水排放量大,有稀释排放情况。暴雨期间,雨污基本未分离,烯烃、芳烃、化工、炼油、贮运、电厂、水厂各厂区内雨水收集量有限,基本进入污水系统,暴雨时在乙烯大道上满溢,雨污水污染严重。四、土壤管理:各厂内污水收集设施老化,物料泄漏无收集设施。生产污水大部分是明沟,污水、物料渗透地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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