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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四院开药店被指为多开药卫生局无法处罚

发布日期:2016/10/21 11:36:31 浏览: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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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2月17日电(记者苏华)日前,新华网江苏频道以为题,对无锡四院违反常规的做法进行了披露。该报道引起无锡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局领导立即批示局有关职能处室会同市药监局、市人社局、市医管中心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今天,无锡市卫生局向本网表示,对照相关法规,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明确可以对无锡四院的做法进行处罚,已协调市级医院上级主管单位市医管中心责成无锡四院加强对新中亚药店的管理。

无锡市卫生局

本网此前的报道称,网友发帖说她到无锡四院看妇科,医生开了单子不让她去医院的药房取药,而是让她到一家新中亚药店买药。新华网江苏频道记者为此多次来到无锡四院妇科门诊进行暗访,发现类似的情况很普遍。四院妇科医生如此违反常规的做法背后,究竟是什么目的?卫生系统业内人士透露,医院的用药量和是否合理是有严格监控的,如果医生让患者到新中亚开药,那么医院的药占比就会明显降低,这一指标是与医院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的。同时患者的人均费用表面看起来也可以下降,医院甚至可以通过增加检查费来获取更多利益。此外,有些药品要进医院的话,要经过层层招标,直接放在药店里卖则省掉了这些环节,医生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开贵药、多开药了。

在给本网的回函中,无锡市卫生局表示,经查,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办的新中亚大药房是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单位,无锡市各级医院在院中另外开设药房不是普遍现象。鉴于无锡卫生管办分离的实际,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承担着对全市卫生行业进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管职能,对照相关法规,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明确可以对无锡四院的做法进行处罚,卫生局已协调市级医院上级主管单位市医管中心责成无锡四院加强对新中亚药店的管理,规范临床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行为,落实院中药房购药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医院的社会满意度。

本网的报道也引发网友的议论。有网友表示,无锡四院的做法是为了逃避无锡市医管中心对医院用药的相关监管措施,这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医管中心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

《无锡四院开药店被指为多开药卫生局无法处罚》相关参考资料:
中国航天科技四院、常州四院、哈医大四院、淄博四院、哈尔滨医大四院、省四院、航天四院、医大四院、邢台四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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