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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发布日期:2016/12/5 9:11:01 浏览:2446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重要承诺

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26号》、《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预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就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十五、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十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东兴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重大风险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尚不得实施。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1、2016年8月5日,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原则性同意。

2、2016年8月9日,国联环保、国联集团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2016年8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和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备案;

2、本次交易尚需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尚需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4、本次交易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6、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本次交易未取得批准或核准前不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同意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同意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如本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或股票异常交易,本次交易可能因相关方涉嫌公司股票内幕交易而致使被暂停、终止或取消。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若相关事项无法按时完成,本次交易存在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无法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从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同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受宏观经济和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较大,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如果本次交易需重新进行,则需面临交易标的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本次重组正式方案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相关报批事项仍在进行中。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组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三)交易方案可能进行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披露的内容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若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后,交易各方因标的资产业绩变动等原因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方案存在可能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为国联环保全部资产及负债,惠联热电25股权,友联热电25股权。截至2016年5月31日,国联环保(母公司口径)账面净资产为246,105.96万元,预估值为591,304.45万元,预估增值345,198.49万元,预估增值率为140.26;惠联热电25股权账面净资产为5,410.21万元,预估值为10,675.00万元,预估增值5,264.79万元,预估增值率为97.31;友联热电25股权账面净资产为3,571.42万元,预估值为8,375.00万元,预估增值4,803.59万元,预估增值率为134.50。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较高。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五)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其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为准。本预案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预评估值数据可能与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报告数据存在一定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债权债务转移的风险

本次交易采用吸收合并的方案,相应债务将自吸收合并完成日起由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华光股份承担。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经华光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华光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债权债务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相关债权债务转移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偿债或其他或有风险。

(七)管网资产和剥离资产未按时交割的风险

无锡市国资委批复,双河尖将自身供热业务相关资产协议转让给惠联热电,协联热电将自身管网资产协议转让给新联热力,转让价格以201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确定。

无锡市国资委批复,国联环保将其持有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非核心资产一并无偿划转给实业投资集团。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上述管网资产和剥离资产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预计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前可完成相关手续。鉴于上述资产尚未完成交割,提请投资者关注拟购买资产中管网资产和剥离资产未按时交割的相关风险。

(八)员工持股计划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358.5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6,154,985股,其中华光股份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金额为12,758.5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为9,218,569股,约占本公司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1.5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明确了每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若有员工实际未参与认购,将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总金额;若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及时成立,则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程,进而可能影响募集配套资金。

三、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能源业务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煤炭是国联环保下属热电联产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报告期内燃煤采购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较高。煤炭价格大幅波动将对热电联产企业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目前煤炭价格一直在低位运行,有利于提高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但影响煤炭价格走势的因素有较多,未来煤炭的价格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煤炭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及时调整电力、热力价格,或者所调整的价格不能弥补煤价波动引起的成本增加,则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2、产品定价依赖政策的风险

热电联产的最终产品是电和蒸汽,属于公共事业产品,电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蒸汽价格由当地物价局制定。热电联产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不能完全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而作为原材料的煤价却随行就市,造成了供销之间定价机制的差异。如果煤炭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国家发改委对上网电价的调整和无锡市物价局对蒸汽价格的调整不及时,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3、环保风险

国联环保下属热电联产企业在发电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容易造成环境污染。虽然热电联产企业制定了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相关企业也采用了环保型锅炉和除尘设备,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满足国家和当地排放标准要求。但是,如果在整个电力生产环保监督管理、各类环保设施及设备的技术监督过程中出现疏漏或操作不当,仍可能面临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4、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生产的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虽然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备的安全设施以保证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但如果因设备故障、人员疏忽、操作或维护不当而发生运行事故,仍将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乃至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二)污泥处置业务经营风险

1、政策风险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压力的持续加大和环境事件的不断发生,政府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环境治理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政府对于环境的监管日益严格,不断提升环保标准,这对企业的经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标的资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能达到相关的环保标准,会对经营带来风险。此外,受到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政府财政增长放缓,如果政府在环保投资和环境治理方面的支付达不到预期,会对标的资产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城市污泥处置处理行业在政府的逐步重视和指导下蓬勃发展,成为环保行业的新蓝海。污泥处理市场的巨大机遇将会吸引其他环保企业进入污泥处理处置领域,从而加剧市场竞争,给标的资产的经营带来挑战。

3、税收优惠政策调整风险

2012年,经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的锡国税(办)流优备案[2012]20号文批准,自2012年度起标的资产污泥处理免征增值税。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财税[201578号文,通知里对污泥处理处置行业调整了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将免征增值税调整为按照70的比例进行退税,通知从2015年7月1日执行。污泥处理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未来存在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会对长期业务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三)电站设备制造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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