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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4/12 20:31:19 浏览:1590

,比上年减少20.7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承办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7年,中心未对内设机构及职能进行调整。

2017年,本市承办缴存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化,新增承办贷款业务金融机构一家。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管委会批复意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7年,根据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当年缴存基数上限为1950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执行。

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为各12;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一致,由单位在8-12之间自行确定。

上一年度微利或亏损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微利企业可按照不低于6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亏损企业可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申请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部分。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17年,中心共调整提取业务政策2项,具体如下:

(1)2017年4月19日起,在无锡市区范围内因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房上市补缴土地收益的职工,可持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不动产权利证明、身份证、结婚证、补缴土地收益缴款收据,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2017年11月13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提取申请单,其他提取条件仍保持不变。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当年无调整,按照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借款人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执行。

2017年,中心对市区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具体政策如下:自2017年9月25日起,我市市区(含锡山、惠山)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江阴市宜兴市仍按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执行。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7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继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继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325号)规定执行,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7年,我中心继续秉承“精诚敬业,竭诚服务”的宗旨,主动创新公积金服务举措,积极推进“互联网 公积金”建设,努力提升中心服务效能。

1、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便民力度。为更好地服务缴存单位及职工,中心积极拓展公积金服务广度。2017年,中心在原有服务网点高覆盖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2家银行网点提供公积金延伸服务,同时,江阴、宜兴分中心结合管辖区域范围广的特点,在部分乡镇设立工作联系点,定期开展驻点服务,便于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

2、多种手段并举,提升服务体验。为持续提升优质化服务水平,中心不断强化窗口管理,多措并举做好服务工作。一是推出多元化个性服务。各分支机构积极为残疾人、困难职工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困难;为外地职工提供邮寄服务,减少职工往返奔波的辛苦。二是针对租房、补缴土地收益两类提取业务,推出微信公众号预约提取服务,提高提取效率。三是认真做好在线咨询答复及“12329”客服热线服务工作,全年共计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69.36万个,总接通率为92.02,满意率达99.98;受理网上在线咨询2983件,答复及时率100。

3、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实效。为多形式、全方位地开通服务渠道,中心积极推进“互联网 公积金”建设。一是推出公积金单位网上营业厅。自2017年1月起,单位可通过营业厅查询缴存情况并办理10种缴存业务。至年末,签约单位达24409家,占应缴单位数的58.34,覆盖缴存职工114.66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91.21。二是积极打造移动智能服务。11月27日,基于“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心在全省率先开通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借助“实名 刷脸”身份认证、身份证照识别技术,实现退休支取、离开本市支取、委托还贷签、解约业务4项业务全程在线办理,至2017年末,已办理微信端提取业务1.41万笔,占同时期同类业务量的74.26。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7年,中心根据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认真落实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一是成功接入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中心于6月23日通过web形式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截至2017年底,已处理完成249笔转入申请及1319笔转出申请。

二是“双贯标”工作进入收尾阶段。中心根据住建部工作要求,对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17年6月16日完成基础数据标准贯标工作,10月8日完成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现等待住建部检查验收。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7年,中心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各项工作得到了广泛认可,收获了一系列集体及个人荣誉,包括省级集体荣誉6项,市级集体荣誉1项,省级个人荣誉1项。

1、集体荣誉

中心被评为201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优质服务竞赛先进单位,被无锡市公民献血领导小组评为2016年度无偿献血先进集体;

中心工会被评为201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产业(局)工会;

宜兴分中心被评为201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

锡山分中心“四心服务”团队被评为201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

江阴分中心工会被评为201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模范职工小家”。

中心营业大厅获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称号。

2、个人荣誉

中心营业部张辰同志被评为201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优质服务竞赛优质服务明星。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7年,我中心依法对4家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40起。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7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人员无任何违规行为。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17年,中心进一步拓展与银行的合作广度,新增建行、农行、中行、宁波银行、江阴农商行、苏宁银行6家银行开展公积金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及小微企业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截至2017年底,共向18家小微企业发放公积金企业信用贷款787万元,公积金个人信用贷款余额达22.17亿元。这一举措既支持了职工个人消费,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增强了制度吸引力,提高了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时娟)本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网站热线电话:0510-66887603浏览更多房地产,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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