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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讲述“大道理”无锡发布10件典型仲裁案例

发布日期:2022/3/30 12:24:38 浏览:221

来源时间为:2022-03-30

3月29日,无锡举办“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典型仲裁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进一步服务保障民生,不断加大生活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会上发布的2021年度无锡10件典型仲裁案例,涵盖了百姓购房、物业、装修、教育培训等涉及民事生活领域方面的热点问题。本批典型案例,通过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的基本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聚焦民生痛点难点,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监督协作,提升社会治理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物业纠纷增长迅猛。无锡仲裁委员会2021年共办理各类物业服务案件303件,今年1-2月份,已受理86件,分别比同期上升128和405,已跃升为受案量居第一的案件。案件呈现业主抗辩理由集中、案件类型及主体多元、业主诉求多样、矛盾纠纷尖锐、直接送达难等特点。

在发布的10件案例中就不乏物业纠纷案件。典型仲裁案例之四“D诉某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就是其中之一。

据悉,D向某房产公司购房商品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房屋价款、交房时间、交房条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内容。在房产公司通知D收房时,该公司告知D需先缴纳二年的物业费才能交房,D拒绝预交物业费,该公司遂拒绝交付案涉房屋。D因此申请仲裁,要求房产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均应依约严格履行合同义务,D向房产公司交纳了全部房款,已经履行了其全部合同义务,该公司应当如约按期向D交付案涉房产。缴纳物业费并非双方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前提或必要条件,房产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怠于交付房屋并协助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最终裁决房产公司向D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万余元。

如今,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以收取物业费为前提办理交房手续,成为很多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惯例”。但开发商交房和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且此时房屋是否达到交房标准、物业服务是否完善尚不确定,开发商不应以业主拒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交房。这种捆绑收费行为实际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利用优势地位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

本案的审理结果是对交房时捆绑收取物业费的否定,也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力地捍卫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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