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工商局联合无锡市广告协会共同制定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广告的审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要求》以《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为依据,向我市各广告活动主体明确房地产广告审查重点,强化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房地产经营秩序。
??近期,市工商局联合无锡市广告协会共同制定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广告的审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要求》以《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为依据,向我市各广告活动主体明确房地产广告审查重点,强化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房地产经营秩序。
??《要求》指出,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发布、设计、制作(代理)、代言房地产广告必须对房源信息、价格表示、房屋名称、面积、配套综合设施等信息予以严格审查。
??《要求》强调,房地产广告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以下内容:1、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2、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3、利用其它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4、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5、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广告,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等名目发布广告;6、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房地产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它经营者交易。
??同时,《要求》还规定,各广告活动主体发布、设计、制作(代理)、代言房地产广告时,应当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严格把关,逐条查验,确认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无锡市工商局联合广告协会共同发布房地产广告审查提示》相关参考资料:
无锡市房地产开发、无锡市京江房地产、无锡市宝能房地产、无锡市万略房地产、无锡市诚和房地产、无锡市足球协会、中国房地产协会、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房地产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