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年7月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5股),公司总股本由680,133,995股增加至目前的1,020,200,992股;大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股改限售股由43,294,399股增加至目前的64,941,598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4,941,598股,占公司总股本(1,020,200,992)比例的6.365;
2、2012年2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12,858,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公司的总股本由股改时的567,275,995股增加至680,133,995股;
3、2013年7月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5股),公司总股本由680,133,995股增加至目前的1,020,200,992股;大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股改限售股由43,294,399股增加至目前的64,941,598股;
4、本次股改限售股份64,941,598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29日。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7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4月5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殊承诺
履行承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