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直接办理
办理流程:(1)企业缴纳经费。小微企业按照《工会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全市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工作的通知》(锡工联发〔2016〕10号)的相关规定,保持原缴费方式正常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2)小微企业认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由收缴经费的市(县)区总工会确定符合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凡对未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而存在异议的,可向收缴经费的市(县)区总工会递交证明材料,经重新审核后,确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予调整。
(3)工会经费返还。收缴经费的市(县)区总工会主动返还至小微企业经费上缴账户。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处室:财务资产管理部
经办单位:市总工会及各市(县)区总工会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企业类型明确的,主动返还;企业类型存在异议的,审核认定后,予以返还,由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承诺。
咨询电话:
市总工会82725571
江阴市总工会86884252
宜兴市总工会87986180
滨湖区总工会81178280
锡山区总工会88227072
惠山区总工会83598593
注: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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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对已过建设期仍未验收的工程项目加快验收,对达到单项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适用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由建设单位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并将纸质版资料文件交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室: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
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工程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勘察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设计查报告、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网上备案授权书、建筑工程五方建设主体备案意见;验收单位及人员名单、建设单位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锡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且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由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住宅室内环境检测、水电检测、门窗气密性、空间尺寸、防雷等检测报告;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咨询电话:8182354281822735
4.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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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对工业企业“智改数转”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有效投入奖补。
适用范围: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评审、审计、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推进处
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申请报告、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评价报告、上年度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评等手续材料(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须作出说明)、项目技术和设备投入的发票等。
咨询电话:8182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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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开展中小企业"智改数转”免费诊断服务。
适用范围:全市工业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工信(经发)部门提出诊断意向—→乡镇(街道、园区)工信部门汇总信息后向当地工信部门提供诊断企业名单—→当地工信部门统筹组织服务机构实施诊断。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推进处
经办单位: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无。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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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开展智能制造标杆打造行动,加快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等标杆建设,对获得国家、省级智能制造标杆的企业给予奖励。
适用范围: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评审、审计、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推进处
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评价报告、项目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获得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领域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等。
咨询电话:8182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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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适用范围:2022年首次列统的批零住餐企业
办理类型:直接办理
办理流程:根据统计数据、税务数据测算兑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运行处、财务处
经办单位: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无需提供
咨询电话:818230218182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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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制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办实事清单,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科创板等资本市场上市。
适用范围:2021年首次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小巨人企业(创新类)的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审核、立项、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企业发展服务处
经办单位: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评价报告,获评2021年度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证明材料等。
咨询电话:81821688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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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支持餐饮企业新建或改造中央厨房。
适用范围:中央厨房餐饮企业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指南准备材料(通过市财政统一平台发布),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级初审,市级复审确定支持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流通处、财务处
经办单位: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按申报指南要求
咨询电话:818259888182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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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在特色街区设置外摆位(设置区域不得超过规划红线,不得影响消防安全、群众生活、交通通行、建(构)筑物采光通风以及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适用范围:商业街、综合体商户(法人)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商业街、综合体商户(法人)向街道(镇)提出设置申请——街道(镇)调研评估、指导制定具有可行性的设置方案——街道(镇)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修改完善——区城管部门审核并牵头市监、公安、生态、卫健、商务论证——区城管部门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向市城管委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处室:市容处
经办单位:各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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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在夜经济路段设置道路临时公共停车泊位。
适用范围:各区城管停车管理部门
办理类型:直接办理
办理流程:各区城管停车管理部门申请——城管、公安、发改、交通共同审核——在媒体共同发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处室:停车管理处
经办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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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提前开展年度市级服务业提质增效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及早下达3000万元项目资金。
适用范围:无锡市相关服务业企业(具体条件由申报通知明确)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企业通过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网络申报;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进行进行材料完备性审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专家评审;组织部门联审;进行入围名单网上公示;兑现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处室:服务业处
经办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财政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单位证照、备案文件、财务报表、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等申报指南要求的必需材料
咨询电话:8182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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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鼓励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产业集聚区、特色(风情)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
适用范围:民宿、红色旅游景区
办理类型:直接办理
办理流程:市文广旅游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拟定一批可纳入疗休养范围的旅游业态名单;名单内的旅游业单位向市文广旅游局直接申请。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总工会
责任处室:市文广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经办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暂无
咨询电话:818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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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机关事业单位在工会经费支出定额范围内举办的工会活动,经批准的会展活动明细项目中的方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