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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9 17:21:09 浏览:2432

宜兴市中正化工有限公司,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5,000

1,005.21

合计

45,000

20,874.55

2、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

2013年预计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的

比例

销售产品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40,000

12.5%

采购原材料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5,000

3.79%

合计

45,000

(三)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33,122.85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志平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28,644,874万元

净资产:5,459,713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21,743,992万元

净利润:857,376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控制的中央企业,实力雄厚,资信优良,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和《采购商品框架协议》,具体的单个交易由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依据框架协议签署具体的产品销售合同或产品供货合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销售框架协议

(1)产品名称:耐火材料产品、耐热耐磨材料产品

(2)交易额:本协议下的产品销售,预计2013年度的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元。

(3)交易价格: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供应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将参照供应方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或相同产品的价格。

(4)其他内容:关于结算方式、产品质量、包装、交货、运输、违约责任等方面,由交易双方实际交易时,按照双方的约定再行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5)交易的生效条件与有效期:本协议经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并取得瑞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止。

(6)争议与解决: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或由于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2、采购商品框架协议

(1)产品名称:氧化锆、硅酸锆、锆英砂等产品

(2)交易额:本协议下的产品采购,预计2013年度的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3)交易价格: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供应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将参照供应方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或相同产品的价格。

(4)其他内容:关于结算方式、产品质量、包装、交货、运输、违约责任等方面,由交易双方实际交易时,按照双方的约定再行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5)交易的生效条件与有效期:本协议经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并取得瑞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止。

(6)争议与解决: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或由于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促进产品销售。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可以补充采购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质量。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仍会持续。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1、公司201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曾大凡、姚燕、王益民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2013年拟发生的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201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采购商品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13-01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3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6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包括独立董事作2012年度述职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2013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13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董事长2012年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17日和18日,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3年4月18日16:00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瑞泰科技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65749478;传真:010—65749477

地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100024)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一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二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三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四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五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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