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远方电缆厂,中超电缆: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江苏中超电缆有限公司、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超电缆有限公司、江苏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000,000.0012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5,000,000.001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445,658.586,663,576.3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445,658.58116,663,576.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54,341.428,336,423.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3131,872,610.58-15,707,713.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3163,304,318.0779,012,031.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3195,176,928.6563,304,318.07
法定代表人:陈培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培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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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1年1-9月2010年度
项目项目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00,800,000.00-7,224,083.04193,575,916.96一、上年年末余额200,800,000.00-18,537,176.39182,262,823.61
加:会计政策变更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200,800,000.00-7,224,083.04193,575,916.96二、本年年初余额200,800,000.00-18,537,176.39182,262,823.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757,104.359,757,104.35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313,093.3511,313,093.35
(一)净利润9,757,104.359,757,104.35(一)净利润11,313,093.3511,313,093.35
(二)其他综合收益(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9,757,104.359,757,104.35上述(一)和(二)小计11,313,093.3511,313,093.35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3.其他
(四)利润分配(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4.其他
(六)专项储备的提取和使用(六)专项储备的提取和使用
1.本期提取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200,800,000.002,533,021.31203,333,021.31四、本年年末余额200,800,000.00-7,224,083.04193,575,916.96
法定代表人:陈培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培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小亚法定代表人:陈培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培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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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1、宜兴市丰义电线二厂成立
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宜兴市丰义电线二厂(以下简称“丰义二厂”),系经宜
兴市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准,于1992年11月14日成立的集体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万元;1996年6月5日,
丰义二厂根据修改后的《工厂章程》、《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任〈免〉职证明》并经宜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
资证明书》,于1996年6月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2、宜兴市远方电缆厂成立
1996年10月17日,经宜兴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办厂和更改企业名称的批复》“宜计经林(1996)245
号”批复:同意丰义二厂更名为“宜兴市远方电缆厂”(以下简称“远方电缆厂”),企业性质及行业归口不变。1996
年10月20日,经丰义镇人民政府司法办公室鉴证,宜兴市丰义镇窑庄村村民委员会与陈培刚签订《宜兴市远方电
缆厂产权拍卖协议书》,由陈培刚、吴严骏、张秀娟三人接受远方电缆厂50万元净资产。认股协议经宜兴市丰义镇
经济管理办公室审计科出具的《宜兴市远方电缆厂企业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确认。
3、无锡市远方电缆厂成立
1998年2月25日根据无锡市计划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宜兴市远方电缆厂更名为“无锡市远方电缆厂”的
批复》“锡计农(1998)第7号”同意远方电缆厂更名为“无锡市远方电缆厂”,由陈培刚、张秀娟和吴严骏增资至
300万元,经宜兴苏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宜瑞师内验字(98)第6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1年12月8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吴严骏将其持有的100万元股权转让给陈俊磊持有,同时,无锡市远方电
缆厂增资7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为:陈培刚400万元占
40、张秀娟300万元占30、陈俊磊300万元占30。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已经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宜方正验字(2001)第53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年11月1日召开股东会,同意无锡市远方电缆厂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并引进新股东,变更后公司股东
及持股比例为:陈培刚1,990万元39.8、张秀娟1,500万元30、陈俊磊1,500万元30、陈培余5万元0.1。
唐小亚5万元0.1,增资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所出具“苏天锡
会验字(2004)第465号”《验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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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苏远方电缆厂成立
2005年8月18日股东会同意,公司更名为: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同时,对原净资产进行评估后按原出
资额重新出资,并由股东陈培刚单方增资7,080万元货币资金,增资后,公司注册资金12,080万元人民币。变更
后,本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为:陈培刚9,07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80万元,净资产出资1,990万
元)占75.08、张秀娟净资产出资1,500万元占12.42、陈俊磊净资产出资1,500万元占12.42、陈培余净资产
出资5万元占0.04、唐小亚净资产出资5万元占0.04,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2,080万元。上述变更业务已经无锡
宜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宜会师评报字(2005)第11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无锡泰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出具“锡泰信和验(2005)第248号”《验资报告》验证。
5、2009年至2011年9月30日,股权结构及增资变化情况
2009年6月8日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新股东江苏红峰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红峰公司”)以货币出资。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0,080万元人民币。上述注册资本
的变更已经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宜方正验字(2009)第1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年6月22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原股东陈培余、唐小亚和红峰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
陈培刚、张秀娟和陈俊磊持有。变更后,陈培刚出资12,048万元(其中:货币10,048万元、净资产2,000万元)
持股比例60;张秀娟出资4,016万元(其中:货币2,516万元、净资产1,500万元)持股比例20;陈俊磊出资4,016
万元(其中:货币2,516万元、净资产1,500万元)持股比例20。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000136869三)本公司地址:宜兴市官林镇官丰路四)法定代表人:陈培刚五)本公司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塑料粒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上引法无氧铜杆、桥架钢杆铁塔(含售后服务)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下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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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会计计量属性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外,
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的标准: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外币业务的核算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公司在资产负债
表日,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货币性项目。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
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