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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5 11:30:01 浏览:239

-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73,90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285千元(未经审计)。

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0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1503、A1504,法定代表人为张洪,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代驾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9,68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7,813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99,88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489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分别担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五)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2701,法定代表人杨冬生,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3,992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926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73,44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4,049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杨冬生先生担任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六)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31日,注册资本40,656.8674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6、22楼,法定代表人周剑,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的销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屋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课程开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训,承办经批准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学术交流和机器人赛事活动;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智能机器人、通讯设备、玩具;医用机器人、医用器械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紫外线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非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设备组装;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用品、智能家居、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担任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七)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622,633.6775万人元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法定代表人熊国斌,经营范围为: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高速公路管理;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机械租赁、维修;建筑材料生产;商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八)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5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B座16层,法定代表人晏艳珍,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06,239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558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835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805千元(未经审计)。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王传方先生担任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2023年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需要的座椅、锂盐产品、设备零部件及辅料等。

(二)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其主营业务向本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乘用车及商用车、汽车零部件、商用车动力电池等在内的相关产品;本公司向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防疫物资;

(三)本公司向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研发、售后、运营、人员支持、加工、物资租赁等相关服务;

(四)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备改造、调试及维护、生产加工、充电桩安装及维修等相关服务;

(五)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提供金融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3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结合历史生产经营经验及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预测而作出。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整体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4、01211证券简称:比亚迪(A股)、比亚迪股份(H股)公告编号:2023-02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11,14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集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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