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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5 11:30:01 浏览:237

要从事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先行者和领导者,集团凭借在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领域的雄厚技术积累,通过技术的持续创新,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奠定了本集团于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加速推动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本集团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消费类电池领域,本集团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新型智能产品领域,主要客户包括三星、Dell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导厂商,以及科沃斯等全球领先的机器人专业智造品牌厂商。动力电池领域,本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刀片电池”,更好解决市场安全痛点,加速磷酸铁锂电池重回动力电池主流赛道。储能电池领域,本集团在电网储能、工商业储能、家庭储能等应用领域发力,为客户提供更加清洁可持续的储能解决方案。

光伏业务作为本集团在清洁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之一,拥有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系统应用等全产业链布局,打通能源从吸收、存储到应用的各个环节。本集团将积极布局新技术,推动产品不断升级。

作为全球领先的平台型高端制造龙头厂商,本集团为全球知名客户提供新材料开发、产品设计与研发、零组件及整机制造、供应链管理、物流及售后等一站式服务,产品涵盖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通信设备、医疗健康设备等多元化的市场领域,公司的高度垂直整合能力使得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更快和更有效率地回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

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是本集团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之一。凭借在新能源业务领域业已建立的技术和成本优势,集团成功研发出高效率、低成本的中运量“云轨”和低运量“云巴”产品,配合新能源汽车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立体化覆盖,在帮助城市解决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的同时,实现集团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5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7亚迪01”、“19亚迪03”和“20亚迪01”的信用等级为AAA。报告期内评级无变化。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7亚迪01”“19亚迪03”“20亚迪01”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0年4月15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16日及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重组并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16)、《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43)、《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51)及《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0-115),内容有关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半导体”)完成业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5月10日及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7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84),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向深交所提交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受理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83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比亚迪半导体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1-125),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提出分拆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及豁免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申请,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关于本次分拆的批复及保证配额的豁免同意函,确认公司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进行本次分拆及可获豁免向其现有股东提供比亚迪半导体股份之保证配额。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2-010),根据深交所2022年1月27日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就比亚迪半导体拟于深交所创业板独立上市的申请的审议结果为: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为加快晶圆产能建设,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充分谨慎的研究,拟终止推进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待相关投资扩产完成后且条件成熟时,再次启动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工作。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推进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事项,同意比亚迪半导体终止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11月23日,比亚迪半导体及其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2022年12月27日,比亚迪半导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创业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对比亚迪半导体的发行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比亚迪半导体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程序已终止。待条件成熟时,公司将择机再次启动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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