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无锡百姓网 > 企业单位 > 正文

模塑科技拟收购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6/3/8 2:08:19 浏览:2102

资料及房屋建筑物实际建造情况,按委评工程全部完工状态确定评估值。经济行为实现后与本次委评资产相关的未付款项由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支付。

⑶本次评估的设备安装工程中设备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评估值中未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使用限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中资评报字(2016)第1007号

一、绪言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贵公司拟收购的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在201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㈠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000000009632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

注册资本:35860.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克波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模塑科技”,股票编码“000700”)是经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复(1988)37号文批复由江阴钢厂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分行批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500万元。

1997年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7]38号文批复同意,公司股票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总股本5,596.375万股,股票简称“兴澄股份”,股票代码为“000700”。江阴兴澄集团公司与江苏模塑集团总公司(后更名为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于

1999年11月1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江阴兴澄集团公司将持有的“模塑科

技”69.06股份全部转让给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后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模塑科技第一大股东。

2000年5月18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公司更名预案》,公司名称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由“江阴兴澄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由“兴澄股份”变更为“模塑科技”。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次股本变动情况:1997年5月向全体股东按10:10

的比例实施送股后总股本为11,192.75万股;1999年11月,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股,实际配售增加股本1,259.43万股,总股本增加至12,452.18万股;2002年9月

增发3,000万股,总股本增加至15,452.18万股;2003年4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送红股1股,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总股本增加至30,904.36万

股;2015年2月定向增发4,956.035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本增至35,860.40万股。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塑钢门窗、模塑高科技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火力发电、供热,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㈡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⒈概况:

企业名称: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号:210106000164480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9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2015年05月25日至2045年05月24日

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是由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辽宁华益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出资事项出具了辽华益和会验字(2015)第18号验资报告。

至2015年12月31日,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业未正式投产。

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2015.12.31

流动资产27.50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3,519.44

无形资产2,080.12其他资产

资产总额5,627.05

负债总额4,734.24

净资产892.81

2015年1-12月

营业收入0.00

营业利润-103.14

利润总额-103.14

净利润-103.14上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㈢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经济行为相关当事方、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评估目的

根据业务约定书,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产权持有单位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申报的部分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㈠评估对象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的单项资产。

㈡评估范围为: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具体为土建工程中的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及无尘装配车间、室外工程和配套的设备安装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沈开国用(2015)第0054号(面

积为37,475.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账面值共计5,599.55万元。

㈢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为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包括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及无尘装配车间、室外工程等,委评土建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至评估基准日委评土建工程基本完工,但尚未进行工程的竣工结算也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供配电设备、起重机和换热站,评估基准日时尚在进行中。上述实物资产主要分布在沈阳经济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区沈西八东路5号。

㈣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账面记载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

以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由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申报。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⒈根据评估目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

⒉选择月末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债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依据

㈠济行为依据业务约定书

㈡法律法规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1年(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⒉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㈢评估准则依据

⒈财政部财企[2004]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11]230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等;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12〕248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

㈣权属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设备购置合同

㈤取价依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

《沈阳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12期)建设工程招投标预决算资料及其他工程资料房屋完好等级评定标准设备购置合同现场勘察收集的资料评估人员掌握的土地评估资料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八、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中的成本法,是指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后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资料的可收集性等方面判断以上方法在本次评估中的适用性。

由于在国内公开交易市场上很难找到与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委评部分资产相同

或类似资产的交易案例,因此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同时,沈阳精力机械有限公司尚未正式投产,因此委评资产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资产状况,我们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我们认为采用成本对进行评估较为合适。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具体方法为:

⒈在建工程:为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⑴土建工程

为基本完工的房屋和室外工程,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参考企业提供的工程招投标预决处资料及房屋建筑物实际建造情况,评估时按房屋建筑物全部完工状态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具体公式如下:

评估值=建安造价(土建造价+水电设施建安造价)+前期费用+建设单位管理

费+资金成本

委评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评估值在建安造价的基础上计入前期费用、配套规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及资金成本等费用;室外工程评估值中计入建安造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和资金成本费,不含前期费用、配套规费。

⑵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与房屋相关的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设备、起重机和换热站,评估人员查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