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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1/9 11:36:31 浏览:2034

7,500万元-35,000万元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37,500万元-35,000万元之间,即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为3-10之间。(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变动趋势及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预计于2016年完成,根据本行的合理预测,本次发行后,本行2016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2015年度,本行已拟定相关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1)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把准市场定位、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本行的综合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规模:209,445,5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85每股发行价格:元发行市盈率: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2015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64元(按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加上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禁止者除外)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承销方式: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792.494920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3,401.394920万元;审计、验资和评估费561.10万元;律师费210万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120万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500万元。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行概况中文名称: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JiangyinRuralCommercialBankCO.,LTD.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法定代表人:孙伟注册资本:1,557,908,847元二、本行历史沿革

(一)本行历史沿革概要

本行成立于2001年12月3日,系由江阴市辖内7家法人单位、807名原江阴农联社职工、609名社会自然人共同发起,在承继原江阴农联社资产、负债的基础上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本行成立时的注册名称为“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18.1万元,其中,7家法人单位入股2,000万元,807名职工入股2,446万元,609名社会自然人入股5,572.1万元。本行成立时主要从事存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和票据贴现等银行业务。2005年5月1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本行更名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7月,本行注册资本增加至24,631.845万元;2006年7月,本行注册资本增至52,021.3985万元;2008年6月,本行注册资本增至62,425.6782万元。2009年6月本行的注册资本增至68,668.2456万元。2010年5月,本行的注册资本增至75,535.0534万元。2010年12月,本行注册资本增至113,302.546万元。2013年6月,本行注册资本增至124,632.7495万元,截至2015年7月1日,本行注册资本为155,790.8847万元。

(二)本行发展历程简介

1、更名

2005年5月1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苏银监复[2005]81号《关于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等事项的批复》,同意本行名称由“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27日,本行取得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的变更

随着本行业务的发展,经监管部门批准,本行目前的经营范围变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主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月,本行领取了变更后注册号为3200000000428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行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变化情况

(1)本行主要资产的变化

2004年3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银发[2003]181号)、《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与考核指引》(银发[2004]4号)等文件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批准,本行以不良贷款7,700万元置换中央银行专项票据7,700万元。

2006年10月,本行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提交了关于申请兑付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请示;2006年12月7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向本行兑付了央行专项票据本金,共计人民币7,700万元。

除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外,本行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或收购等行为。

(2)本行主要业务的变化情况

本行自成立以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其中,重要的新增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获准开办国际业务,获准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资格,获准加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获准大额资金结算即时汇兑,获准代客外汇买卖等。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参考资料:
江苏银行股份、江阴 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江阴经济开发、江苏江阴、江苏江阴新闻、江苏江阴 靖江工业、江苏江阴民生、江苏省江阴市西横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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