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关联交易的
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七)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管理、监
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资金使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八)关于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公
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的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九)关于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制定的。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等
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证
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止,上市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重视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则,
规范公司运作。上市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保护上市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七、补偿义务人质押对价股份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
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补偿义务人不存在质押或冻结股
份情况。
八、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或
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无实际实施的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差异
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9年度持续督导意见》之签
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新
覃文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