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额 入金额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16,039.00 1,688.54 1,688.54 100.00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9,230.00 9,230.00 6,408.95 69.4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00
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
- 14,350.46 9,451.65 65.86
建项目
合计 27,269.00 27,269.00 19,549.14 -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在实
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决定将该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4年6月。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未能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主要原因如下:
设进度受到新日大厦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的影响;2、大厦东北侧紧邻市政地下环
线连接线,受施工方案调整影响,整体建设进度放缓。3、装修设计方案规划调
整,影响后期施工进度;4、部分建设承包商因受外部因素影响,人力到位时间
晚,耽误整体进度。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
项目延期不改变项目的用途、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
际进展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延期事
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进行的延期,本次项目延期不改变项目的用途、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且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延期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
(本页无,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波 王建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相关股票:好投资评级:好价格评级: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日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