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丽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宜兴市阳羡小学教师,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副主席,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电缆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蒋丽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00,650股,蒋丽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丽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蒋丽隽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蒋丽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0-87698660
传真号码:0510-87698298
电子邮箱:361625829@qq。com
李川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财务部经理、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室主任、河南省分公司财务部经理,三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三川控股子公司深圳嘉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汇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川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万股,李川冰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川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宜兴市经济协作委员会下属宜兴市明远燃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宜兴市海纳金属带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中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董事、财务总监,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江苏冲超电缆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徐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万股,徐霄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霄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具有近三十年电缆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商务经理,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
截止本公告日,王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万股,王智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智平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晨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级会计师。曾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助理、供应部经理助理、供应部副经理、审计考核二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审计考核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于晨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万股,于晨宇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晨宇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内控)负责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丹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科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林丹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万股,林丹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丹萍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邮政编码:214242
联系电话:0510-87698298
联系传真:0510-87698298
电子邮箱:ldp002471@163。com
证券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盛海良先生紧急召集,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选举盛海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盛海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选举吴鸣良先生、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三年。吴鸣良先生、王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盛海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宜兴市供销系统经理,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甘肃办事处经理,江苏中超电缆有限公司甘肃办事处主任,公司甘肃经营部经理,江苏中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宜兴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宜兴市中创工业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电缆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瑞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盛海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盛海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海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鸣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宜兴市塑料厂厂长助理,无锡远东电缆车间主任和工业生产部部长助理,江苏中超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兴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吴鸣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万股,吴鸣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鸣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裁秘书、团委书记、供应部经理,公司市场部经理、营销总部总经理、营销总监、总经济师,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强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