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报记者祁晓玲日期:2012-5-11
4月27日,环保部公布了《关于2011年度摩托车环保一致性检查情况的通报》(环函[2012]97号),对2011年度抽查的21家企业样车的排放达标情况进行了公布,责令不合格企业进行3~6个月的整改。
去年12月,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企业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环保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14622—2007)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GB14621—2011)有关规定,开展了2011年度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环保部组织成立12个检查组分赴10个地市,对21家摩托车企业进行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检查采取“突击抽查”方式进行,检查重点为摩托车产品污染排放情况、环保关键零部件配置情况,以及企业环保生产一致性制度落实情况等。
检查发现,机动车行业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升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一些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淡薄,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松懈,甚至生产、销售污染排放超标车辆,严重影响环境质量改善。本次抽查的21家企业中,有9家企业样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其余12家企业样车污染排放超过标准限值,检测合格率仅为42.86。
此次抽查中,有9家企业摩托车样车通过排放检测,其中包括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双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江苏众星摩托车有限公司、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大阳摩托车有限公司、重庆光宇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江门市华日集团有限公司的样车。
在12家样车污染排放超标的企业中,广州天恒机车工业有限公司的YH150-4A型、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的XB125T-ZF型、重庆凯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的JJ150-8型、浙江黄岩三叶集团有限公司的SL125T-13A型、重庆嘉陵嘉鹏工业有限公司JPll0-7A型、江苏国威摩托车有限公司的GW125-ZA型、江门市迪豪摩托车有限公司的HT15O-D型、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的YX150-20型、吉利集团浙江摩托车有限公司的JL125T-5C型、广州飞肯摩托车有限公司的FK125-4G型、广东银河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的YH15O-5A型、佛山市南海区中摩科技有限公司的TD125-33型样车污染排放超过规定的标准限值,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检查还发现,一些企业的环保关键零部件配置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现象。其中,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的XB125T-ZF型拼车没有安装催化器;广州天恒机车工业有限公司的YH15O-4A型、重庆凯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的JJ150-8型样车仅安装空白载体,未检测到贵金属含量;其他排放超标车辆均不同程度存在贵金属含量低于环保型式核准值的问题。
此外,广州天恒机车工业有限公司的YH15O-4A型、浙江黄岩三叶集团有限公司的SL125T-13A型摩托车未按照排放标准的规定,进行环保型式核准申报。
根据调查结果,环保部责令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恒机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凯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黄岩三叶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自通报发布之日起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切实加强环保关键零部件管理,限期解决相关问题,全面落实环保生产一致性要求;责令重庆嘉陵嘉鹏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国威摩托车有限公司、江门市迪豪摩托车有限公司、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集团浙江摩托车有限公司、广州飞肯摩托车有限公司、广东银河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中摩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自通报发布之日起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据了解,整改期间,环保部暂停受理上述企业的新车型环保型式核准申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该车型的环保型式核准公告。
据悉,今后环保部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全面强化机动车企业的环保监管,确保新生产机动车能够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